第 5 节 5. 基因鉴定



进入21世纪了,基因鉴定在法医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因是控制生物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分布在DNA或RNA上,而DNA是染色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人的染色体有46条,平时都窝在小小的细胞核里,这下你们能想到这个概念有多微观了吧!

早在19世纪60年代,奥地利的孟德尔神父就提出了遗传因子的概念。这位「不务正业」的修道院长通过种植豌豆、玉米、紫罗兰等植物,发现了著名的孟德尔遗传定律,后人将其称为「遗传学之父」。以他的研究作为基础,后来的科学家们突飞猛进,逐渐更加深入地认识了基因的奥秘。在20世纪50年代,来自英国的克里克和来自美国的沃森共同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让人们开始真正从分子生物学角度来认识基因:原来每个基因上都有成百上千个碱基对编码,除了同卵的双胞胎(还有三胞胎、四胞胎)外,这些编码每个人都不同。不过即使刚出生的时候基因编码相同,在今后的发育中也会产生不稳定的突变,导致双胞胎会在某些方面出现差异。由于人全部的碱基对有60亿对,虽然人类的大部分DNA是相同的,但仍然不影响DNA的高度复杂性,可以做到真正将70亿人区分开来。

1985年,英国遗传学家A.J.杰弗里斯建立了DNA识别技术,并应用于一起涉及移民的亲子鉴定,从此开辟了法医科学中的新天地。如今,法医基因鉴定已经成为一种集合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和计算机学等多门学科的交叉和综合应用。DNA鉴定让一切生物物证都能成为法医鉴定的证据,任何现场遗留的血迹、精斑、尿液、唾液、指甲、毛发、汗液等都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有些红色染料与血液也非常相似,要确定是不是血液,就需要用到一种叫鲁米诺试剂的化学药品。该试剂又称为发光氨,即使是擦拭过的或者很久以前的血迹,遇到它也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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