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6. 不能忽视犯罪现场的任何细节
血迹之类的东西是非常明显的,可是有很多犯罪现场是没有血迹的,这时候就需要检验其他可能携带DNA的线索了,包括精液、唾液、汗液、皮屑、毛发等。
很多案件会用到精液作为物证。当在现场发现精液的时候,需要用类似采集血迹的方法,用吸管或者注射器将其转移到无菌的试管当中,或者用干净的纱布、棉球进行吸附,然后晾干、包好、贴上标记。如果是在裤子、衣服、面纸、床单、手帕等物品上发现精液,则一定要等它晾干,然后将所有带痕迹的物证分开包装。如果精液分布在可切割的大物体上,那就别犹豫,还是切下来带走。如果是不可移动的不吸水的表面(如地板、墙面、灶台),那么在收集之前一定要做好采证记录。然后可以用解剖刀把精斑刮下来用干净的纸片包好(没想到解剖刀还有这种功能吧),或者是用胶带粘下来、用棉球擦下来,就看哪个你用起来最顺手了。有些犯罪还要从受害者身上提取液体作为物证,这时候法医好像就变身为保健室的医生,在心态非常正直的前提下,在医院或者门诊室对受害者进行采集(保护受害者的**),用无菌纱布或者棉球在受害的位置(嘴、生殖器官或排泄器官)擦拭采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擦拭物不宜过大,以防精液不集中影响检验,最后照例是要晾干。用精液进行检验的方法基本和血液差不多,但是需要先取0.5毫升放入试管,加入生理盐水,洗涤两三次,然后放入离心机,以3000转/分的速度转5分钟,就能得到一些沉淀物,再加入一些特殊的提取液和酶混合均匀,然后模拟人体的37°C体温,将试管放入这个温度的水中保温3小时,最后加入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