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流——商,优,戏-第5/15页





    小商铺——茶馆

    清朝人好品茗,闲暇时最讲究“泡”茶馆。当时BJ有种江南茶馆,屋梁下悬有红铜的“搬壶”,贮有沸水,随时可以取用。这种茶馆以卖清茶为主,同时设有烤制糕点用的“红炉”,带卖红炉点心。有些茶馆为招揽生意,上午卖茶座,下午和晚上请艺人说书,或请京剧、八角鼓、十不闲票友在茶馆清唱聚会,或摆赛鸟儿、斗蛐蛐儿、象棋的“擂台”等。

    纵观中国历代的商业政策,不难发现,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封建小农意识在统治者的头脑中是那么根深蒂固,这也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有句古话叫“富人靠药房,穷人靠当铺”。在中国,大江南北、都市集镇,都有许多大大小小的药铺。开药铺在中国又常常被看作是善举,有些药铺老板还被称为“善人”。在戏剧《白蛇传》中,白娘子和许仙也都是开药铺的,并以乐善好施为人所称道。

    药铺由来——从医药分家开始

    上古时代没有药铺,当时巫、医、药三者合一。巫医自己采药,自己为人治病,同时进行各种祈祷活动。周朝开始设立公办的药藏机构,专门管理药物。按古代的医制,设“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此处“府”即指保管药物一类的人员。

    春秋战国时期的医生,除了自己采药外,也向采药人买药,药材的零售业得到了发展。有这样一则故事,秦朝人安期生,曾在山东海边肩挑药篮,腰悬葫芦,辛勤卖药,治好了不少病人。据说,秦始皇曾约见他,“与语三夜,赐金帛数万”。

    汉代还出现了一些卖药能人,如草药大夫玄俗、壶翁、韩康等人。这些卖药人或“卖药于都市,为人治病甚效”;或“尝于市中卖蓟,口不二价,有病者购之;……无不应验”。

    汉代医和药两种专业已有分工,规定“大医令一人六百石,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虽然在民间由于条件的限制,医和药还集于一身,但从医制上说,毕竟开始分家,在百官中已有了药丞、尚药监等官职。

    唐代,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医药事业的发达,社会上卖药的也多了起来。宋清在长安西市卖药,“朝官出入贬移,辄卖药迎送之。贫市清药,常多拆券,人有急难,舍财救之。岁计所人,利亦百倍。长安言:‘人有义声,卖药宋清。’”可见在长安卖药,既利民,也利己。

    唐朝的医保工作

    唐朝的医保工作做得很好,各地的佛教徒也在寺庙等处设有悲田坊,穷人生病时,可到坊中免费抓药。此外,官府也在全国各地设置了养病坊,为民间孤寡老人治病,也免费抓药。在悲田坊和养病坊中都有贮药库,备有比较齐全的药材。

    正规的药铺出现于宋代。宋代的药事制度更趋完备,国家加强了药政方面的管理。宋制,殿中省六局,掌药房药剂、诊治之事,并置有尚药奉御。在政令上也曾明文规定禁止售卖毒药,还设立了专为皇帝用药的“御药院”。

    北宋神宗年间,朝廷在京都汴梁成立了我国首个“官药局”,这是世界上最早开办的国家药店。它由政府经营,主要出售丸、丹等中成药,有些药还享有专利权。由于中成药具有服用方便、携带容易、易于保存等优点,受到了广大医生和病人的欢迎。

    宋代官药局设有专门人员来监督成药的制作和出售,配有专人管理药材的收购和检验,保证药品的质量,剔除伪假药材。药局还设有专人从事药物的炮制、配方和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制药方法和技术,使宋代配制中成药的技术达到了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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