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改税制(2)-第2/2页



    如此仍不满足,投献、诡寄、飞洒、隐田、瞒报、大小亩、两册并行比比皆是,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应税田亩越来越少不说,还勾结官员将税赋摊派、加派到自耕农身上,朝廷税赋收不上来,开始加征‘辽饷’、‘练饷’,这些加派的税赋在缙绅势要与官员的默契配合下进一步加派到升斗小民身上。”

    “吴大人,按照大明原来的税率,按照张居正大人清丈的田亩数,大明每年仅田赋岁入3000万石以上,吴大人在前朝做官多年,有几年足额收上来了?在收上来的田赋中,那些真正上交田赋的人实际税率是多少?真的是每亩不到4升?谁来告诉我自嘉靖元年至崇祯17年,有多少自耕农的田税税率是每亩不到4升?”

    “士绅优免,是土地兼并、应税田亩减少的根源,是加重向升斗小民身上摊派税赋的根源,是大明财政缩水的根源!

    所以,朕下决心铲除这个毒瘤,朕的皇庄都要交税,藩王的藩田都同样要交税,士绅却要优免,呵呵,有何道理?

    至于说‘要功名干什么?’,可以不要嘛,就是取消科举朕都不反对!

    这次税制改革的重点就是一体纳粮,肯定会遇到极大阻力,朕已经做好了准备,如若有士绅抗税,呵呵,第一,取消功名,第二,三代不准参加科举,第三,加罚三到五倍,不能上交税罚的,拍卖资产以充罚金,拍卖所有家产仍不足抵扣罚金的以劳役代罚金,呵呵,朕已经安排在全国各地建了不少监狱,基本都在煤矿、铁矿范围内,让他们去挖煤、开采铁矿石,这是个不错的去处。”

    群臣听到这里,都知道这‘一体纳税’势在必行了,很多人在心里叹息,但也无可奈何,当然,也有人在寻思怎样寻找漏洞进而偷税漏税。

    “至于税率的问题,朕敢确认,只要宣传到位,原来那些交税的自耕农、佃农会皆大欢喜!

    因为只要不另行摊派,这个税率比他们原来实际税率要低得多!柴庵公所说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那就是财政收支的原则问题。

    具体说来,朝廷的财政收支无外乎‘量入为出’和‘量出为入’两种方法。

    大明原来的岁入基本是固定的,哦,是固定上限而无下限,所以只能量入为出。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因“辽事”紧急,加派“辽饷”,亩加银三厘五毫,第二年再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前后三加,即每亩加征银九厘,每年“辽饷”银五百二十万两。崇祯三年(1630年),又强征“辽饷”,亩加征银三厘。

    崇祯十年(1637年),为镇压逆贼造反,开征“剿饷”,每年加派银三百三十余万两。崇祯十二年(1639年),又加征“练饷”,每年征银七百三十余万两。

    有谁知道,经过多次加征,自耕农上交的实际税率是多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