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辩论量刑-第3/3页





    周澈道:“唐御史谬也,张右监更是大谬。为什么这么说呢?盖因律法与礼教之上,尚有大义与小义之权衡。比如说,我大汉律规定,有人犯罪,你若知而不告,便是有罪!但是犯罪者是你的祖父母或父母时,你告了反而是有罪了,这就是因为涉及孝道。

    看见外人犯罪,你不告有罪。看见你的祖父母或父母犯罪,你告了有罪,要判你绞刑的;然而,若是你的父母或祖父母所犯的是谋反大罪时,规定又是一变,这时候告了无罪,不告则有罪了,何以如此?”

    周澈扫了他们一眼,咄咄逼人地道:“为什么同样是祖父母、父母犯罪,前者告了你有罪,因为你不孝。后者不告你有罪?因为这是谋反!谋反,受害者是千家万户,所以你一家一姓的孝,要服从天下人的公益。

    可见,律法与道德伦理产生抵触的时候。一般要迁就于道德伦理。可是这个范围只限于一家一姓之间的法律和道德伦理,如果犯人的罪行损及天下人如谋反大罪,则律法要置于孝道之上,纵是子女也该告他。

    综上所述,法也好,道也好。运用存乎一心。全看它对天下人的作用如何。常威救父心切,错手杀人,不是故意行凶,他是为了行孝,所损及者只是王逸一人。被杀者又做了些什么呢?

    这个王逸见色起意,设赌为局,逼死常陈氏。常氏一家,常威的祖母、父亲、母亲皆因王逸一人而受害,其人作为。伤天害理!威因行孝而致其死亡,应该得到宽宥,如此,彰行的不止是常威的孝道,也是维护天下人的公义!”

    张谭晒然道:“如此说来,那窦氏老妪打死儿媳。也当免罪了。这不是孝道吗!”

    周澈正色道:“这不是孝道!常陈氏与这老妇比起来年轻力壮,可是这老妇将她活活打死,她可曾反抗过?她已经尽了孝道。常陈氏被打死后,她的丈夫和儿子可曾举告?他们没有,所以他们也尽了孝道。

    举告者何人?坊间百姓是也!窦氏老妇刁蛮冷厉,明明是奸人作祟,儿子品行低劣。却无端迁怒于贞淑温良的儿媳,将她活活打死,激起众怒,由坊间百姓告至里长、游缴处。再由游缴告至洛阳府,这是义,天下之义!”

    周澈说到这里,提起丹田之气,将他的结案陈词最后一句远远地送了出去,便是散布在抄手游廊里的衙差公吏们都听得一清二楚:“法律若不能鼓励道德行为就不是善法,法治若不能鼓励道德行为就不是善治!据此,本官以为,常威无罪!”

    张谭沉声道:“我廷尉府反对!”

    唐众也勃然道:“我御史台反对!”

    “那就没办法了!”周澈把手一摊说道:“既然咱们各执己见,这三堂会审看来也是没有结论了。那就…具事陈奏,呈尚书台、三公府,由诸公们和圣上定夺!”

    “哐啷啷…天空中适时响起一声夏雷,为周澈这句话,打上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注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