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正义与良心的天秤上——序先生长篇小说《怪盗》



    曾训骐

    罗秀松先生发给我他的长篇新作《怪盗》,读毕,作者敏锐的观察力,旺盛的创作力,丰富的表现力,都令我感佩。概括而言,我认为,这部长篇小说的看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题材的现实性,赋予了作品较强的冲击力

    这部小说,以某省省城房地产开发大王、著名民营企业家阳光赴京参加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之时突然无故失踪为由头,以《法制日报》名记欧阳雪梅的活动为经,以阳光、阳晓娟等人的活动为纬,间以奋斗、抗争、情爱、贪腐,霓虹闪烁,经纬交织,展现出一幅当代社会城市生活的风俗画。

    阳光是个正面出场很少的“男一号”。不要看他在世人的面前很“阳光”,但四川话有云:“只看到贼娃子吃嘎嘎,没看到贼娃子挨哈(傻)打。”人到中年的他,下过乡,坐过牢,上过大学,当过厂长,受过诬陷;他偷过情,赌过气,离过婚,倒过霉;他玩女人,玩社会,玩官场,玩人生。也许,因为经历的人生苦难太多,阳光才在残酷的社会面前,很快成熟,并闯荡江湖,弄潮省城。他在女儿无私的支持下,利用亲家的特殊权力,以50万元起家,很快发展成为省城身价过亿的房地产大鳄。而伴随阳光的发迹,我们看到的是金钱与权力的交换,人性与兽性的混杂;“阳光”的下面,是高楼背后官场触目惊心的贪腐,是社会下层民众万般的无奈与无助。以此而言,阅读这部作品,可能有人看到的是一部奋斗史,而我,更多的是看到一部辛酸史。

    作者更多的激情,投注到了“女一号”欧阳雪梅这个人物的塑造上。

    作为《法制日报》的名记,欧阳雪梅工作勤勉,勇于开拓,活力四射,不惧挑战。她曾经为阳光的企业摇旗呐喊,助其扶摇直上。在阳光失踪后,出于新闻记者的敏感,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关系,剥茧抽丝一般,将阳光的行踪展现在大家的面前。其间,她遭到跟踪,甚至于被劫持,被灌醉,被丢在肮脏的色情场所。但最终,她和她所代表的正义,战胜了邪恶,获得了人生的超越。欧阳雪梅最终的命运,钱副省长、王超群等人最后之“运交华盖”,显然,既是这个时代的大势所趋,也表现出了作者的社会良知。

    二、内容的讽喻性,提升了作品特殊的警世价值

    我们知道,就揭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小说是四大文学样式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而衡量一部小说创作艺术的高低优劣,除了作品的创作手法与技巧本身,我觉得应该更多的研究作家有没有对民生的关注,有没有对人性的解剖,有没有对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的具体的反映。

    这些年,每每阅读罗秀松先生的作品,我都深深折服于作家对社会现实的深深关注。他的故事《一念之差》,通过两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抢劫犯罪的故事,反映了普通人生存的艰辛,折射出在金钱面前人性的庸俗与丑陋;《情感陷阱》(《古今故事报》)通过陶知遥、林芳在陶知遥受贿问题上情感与婚姻的纠葛,反映了比较普遍的社会痼疾——腐败的罪恶,揭示出人性中的善良与恶毒。其他如《情感阴谋》、《谁知女人心》(二者均发表于《古今故事报》),无不如此。

    这部《怪盗》,我的感觉是,作者通篇演绎的,其实就是先贤庄子《胠箧》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这一著名论断。作者通过小说中阳光之口说:“不可否认,这里面也有不少人是凭硬本事赚的钱,凭硬本事挣来的名声,打出来的天下。也有不少人确实是想回报社会,为社会做点好事。他们和那些利用国家的钱来操面子、挣名声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好人,后者是欺世盗名的贼、强盗!……一个小偷偷的钱到一定数额就算犯罪要坐牢,而一个大款偷漏税收,搞不正当竞争甚至投机倒把非法牟利几百万、几千万被发现了交点罚款了事,没发现还不是照样招摇过市吃香喝辣呀。”作者之所以这样写,既表明了作者对贪腐的深恶痛绝,也深入地挖掘了主人公赤裸的灵魂。但作者并没有一味地坚持“洪洞县里无好人”,作者另外一部长篇小说《我们这批老三届》中的主角之一上官云山,这个正义感极强的人物,虽然在这部作品中退居其次,但仍然正气充盈,表现出作者一贯的正义观。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作者让那些身居高位、呼风唤雨的人、不仁不义、贪腐成性的人,一个一个都难逃疏而不漏的法网,更由衷地表达出作者的社会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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