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回 袁县令初次审案 余四狗当堂受惩
上回书说到,那余老四在村里十分霸道,是常常闹得人不安生,他也成了人人恨、人人怕、谁都惹不起的一个赖货,同时,还结交了一帮地痞流氓,而且是坏事干尽,好事做绝。也常去踹寡妇门,扒绝户坟,及打瞎子、斗瘸子、聚众斗殴,无恶不做,乃至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们一伙人都是狗不吃的东西。另外,还经常明拿暗抢,买东西赊账不给钱!你不算账还好说,若要收钱他们就和你急眼,或者是论堆耍死狗,说什么要肉有几十斤,要血能放一小盆,弄不好还可能赖上你,有诗为证:
恶人不讲理,百姓躲住他;
一但出了名,人人都害怕。
然而,大多数人家都是胆小怕事,也不和他们一般见识,有些人为了少惹麻烦,都是忍气吞声不去计较,也叫息事宁人。但是像余狗子那样的坏人,却不是这么想,他们总以为人们都怕他,他家里也积攒有几个钱,最近也在翻盖两间西屋,而新起的房子垒墙,也不按原来的根脚走,便往后又座了几尺。这样后墙外的边沿,不光是越过了两家的边界线,而且又挤占了赵家的宅基地,大约要有半尺多,人们常说寸土必争!其所指一般就是这种情况。比如大至国家,小到个体一家一户,特别是在过去的私有制农村里,无论是自家的宅基地,还是农田里的地边子,一般都为法定的神圣领土,也不容许任何人侵犯。
特别是封建社会的私有制,象每家每户的宅基地又都归各家所有,余四狗占了赵家的宅基地,那赵老汉当然就不依,结果两家一争吵起来,余老四就倚仗着,门子势力及拳头硬的优势,则是大打出手,也就把赵老汉打了一顿。这位赵五斤挨了余老四的打,吃了他的亏就不甘心,于是,才来到县衙击鼓告状,这就是此案件的整个过程和来龙去脉。一般人都是有血性的,所以,当知县袁大人听了赵老汉的叙说后,一时间,也压不住了胸中的怒火!他心里就非常生气!则不由得怒冲冲地问赵老汉:“你们赵家和余家在这以前有没有仇隙?”
赵五斤回答:“没有!”
袁大人又问:“你们两家的大人和小孩呢!难道就没有伴过嘴吵过架?”
赵老汉说:“好相没有过!”
袁大人道:“别好像大约某的你就干脆点!”
赵老汉又仔细地想了想说:“真确实没有!”
袁老爷心中暗想既然是这样,那余老四也欺人太甚了!这还了得!我倘若容了他,这世上还哪有公理可言!民间唱戏就常讲:“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说这也是千百年来,黎民百姓的一句口头禅,则是对官府觊觎地希望!也是社会最底层的穷苦人,对那些只顾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的官员,是一种讽刺挖苦,然而又成了口头语。而今我这个县令就是文安县,黎民百姓的父母官,我来这里做官就决不能容忍,像余老四这样的地痞流氓横行八道,欺负老百姓,使好人受气,使坏人猖狂。所以知县袁大人就非常同情,告状人赵五斤不幸!他心想,尤其是对平民百姓家,更不能让他们遭殃!倘若真如赵老汉所讲,今天我到要看看他余老四,到底能有多利害和多大的能耐。我要是不治治他,可能下回他就要上房揭瓦,更加无法无天了!对他这种行为,如果我不给他定罪,恐怕这文安县以后,就没有天理了!若真要是这样我还当什么县令。所以,我今天非要杀鸡给猴看,必须先拿他开刀,一定要惩治他余狗子一下!以惩戒他而起到以儆效尤作用,随后袁大人便说道:“来人哪!”
众衙役们回答:“在!请问老爷有什么差遣?”
袁大人道:“王班头!”
“到!”
“你快找上两三个人,一起去大余庄传唤那余老四,让他马上到案不得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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