邲之战
鲁宣公十二年,夏天六月,晋军救援郑国。苟林父率领中军,诡子担任副将辅佐他。士季率领上军,欲克为副手。赵朔率领下军,栾书为副将。赵括、赵婴齐为中军大夫,巩朔、韩穿为上军大夫,苟首、赵同为下军大夫,韩阙为司马。
晋军抵达黄河后,听闻郑国已经与楚国婧和,苟林父想班师回朝,说道:“郑国降楚的事实已经来不及挽回了,如果我们还发兵扰民,又有什么意义呢?等楚军回国再出师,也并不晚。”
士季说:“非常对。我听说,用兵之道,要伺机而动,若一个国家的德义、刑罚、政律、事务、制度、礼仪都没有改变,是不能与之敌对的,我们不能讨伐这样的国家。楚军讨伐郑国,是看不惯它的不忠而悲哀它的卑劣,因郑国的背叛去征讨,又因郑国的归顺而赦免,德义、刑罚就都做到了。讨伐叛逆是刑罚;使之臣服是德义,这两件事便树立起来。去年楚国讨伐陈国,今年又讨伐郑国,百姓并不因此困顿,也不抱怨君王,政令就合乎情理。楚武王创下的荆尸阵法屡战屡胜,商人、农民、工匠都不抛下他们的职业,步兵与战车军团和睦,各司其职,两不相扰。孙叔敖为令尹,制定符合楚国国情的典章,以及行军的规矩,让右军夹辕保护兵车前行,让左军汇集粮草柴薪以备安营扎寨,主将居中以便制定战略,精锐部队殿后。不同军团依据不同旗号的指挥分别行动,军中政务无须等待上级指示就已经整顿停当,这是楚国善于运用典章的表现。在任用人才上,选用与国君同姓的亲属,以及与国君异姓的旧臣后代;选拔时不遗漏有德才的人,赏赐时不忘记有功劳的人;更加关照老年人,给外来者提供居所;君子和小人,穿不同颜色的衣服;尊重德高望重的人,对贱民也有等级上的区别对待,可见楚国的礼仪也完备了。德义树立,刑罚分明,政令畅达,国事合理,典章遵旧,礼仪合适,像这样的国家怎能与之为敌呢?应该伺机而行,知难而退,这才是用兵之道。兼并弱小的国家,讨伐昏庸的国家,这才是用兵的意义。请您暂且整顿军队,演习战术,天下那么多小而昏庸的国家,为什么非要进攻楚国呢?仲他曾说:“攻取混乱之国,讨伐衰亡之国。’说的就是兼并弱小的国家。《诗经·周颂·沟》中说:‘周武王用精锐部队,去攻取昏昧国度。’说的就是要攻取昏庸的国家。《诗经·周颂·武》中说:‘在周武王的伟业里,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消灭商朝了。‘安抚弱小的国家,进攻昏庸的国家,以求建功立业,是可行的。”
彘子说:“不行。晋国称霸,靠的便是军队勇武、臣子效力。如果现今在诸侯中失去威信,就不能称为力量强大。面临大敌而不敢出兵,就不能算是武勇。如果国家因为我们失去霸权,我们还不如死掉。何况我们组成军队,刚听说敌人强大就打退堂鼓,算不上大丈夫。受国君之命担任统帅,而不能执行国君的命令,你们可以这样,我坚决不行。”于是绳子率中军渡过黄河。
荀首说:“这支军队处境危险啊!《周易》有这样的情形,从‘师卦’到“临卦’变化的爻辞说:‘出兵必须讲究纪律。违反纪律就不吉利。’统帅率兵顺从这个道理取得成功就是‘喊’,违反这个道理就是‘否’。三军如离散就变得弱小,河川如堵塞就成为沼泽。有了纪律,军队不乱执行命令,就如同是统帅的意图,所以说,军队必须强调纪律,执行命令不顺当,纪律就不存在了。河川堵塞枯泪,万物会天折或不完整,这是凶象。水不能流动叫作“临”。军队有统帅却不服从他的命令,还有比这更为严重的‘临吗?《周易》上说的就是这样了。若果真和楚军相遇,必定失败,绳子要负主要责任。即使彘子在战场上侥幸逃回,也一定会有大祸。”
韩阙对荀林父说:“如果彘子率领的偏师失陷,您的罪责就大了。您作为元帅,军队不听从您的命令,这是谁的罪过呢?丧失属国,丢掉了彘子所率领的军队,罪责已经很重了,不如挥师进军。如果作战失利,大家可以一起分担罪责。与其让您一人承担罪责,倒不如六个人一起承当,不是会好一些吗?”晋军于是渡过了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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