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时代的黎明(四合一)-第3/6页



 没错,门票其实并不贵。

 互联网行业就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它没什么门槛,并且上限很高,虽然谁都会说‘没人看到几个成功者背后有多少悄无声息的失败者’这种话,但是比起传统行业,互联网实在是宽容得太多太多了。

 比尔盖茨得有个ib做高管的妈才能在车库里办起微软这样的软件企业,但是在互联网圈子里,真正从草根做起来的大企业数不胜数,就算门槛确实有一些——要创业,大概需要场地需要电脑需要人,这些资源当然不是一个八岁小学生能拿得出来的。

 但是身为九岁的小学生,陈钦已经拥有了这样的资质,今天常悠几人跑去申城踩点,陈钦便一边带着徐玲玲从人流里往游乐园里面挤,一边用短信帮他们双方对接,而游乐场很大,一项一项玩过去也太累人了。

 进了游乐场大门,陈钦指着游乐场指示板,问身后的女孩:玩什么啊?

 对于小学生来说,有些项目是现在还玩不了,就像是俩没大人陪同的小孩没法去鬼屋,也玩不了跳楼机和大摆锤

 在资本市场也是如此,人在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如今陈钦虽然得到了之前不具备的资源和资本,但是他也确实会受到一些一穷二白时不会有的规则约束。

 其中最重要的规则叫做‘同业竞争协议’。

 ‘竞业协议’大家都知道,就是说在一个耍杂技的小丑从一家马戏团里辞职,一段时间里它就不能去其他马戏团当小丑了,当然,去其他马戏团变魔术驯鹦鹉没什么关系,想绕开这个规则的办法有很多。

 ‘同业竞争’则是针对资本的。它是要求一个公司的股东不能去控制另一个经营相似业务的公司以防止一些企业用相似的业务大量注册马甲圈钱,当然这是二级市场的规则。

 在一些一级市场投资案中,同业竞争协议也是很流行的概念,并且往往与竞业协议一起出现。

 它的作用很大——如果不加限制,大概每个创业者都会用手头一家公司的钱去发展另一家公司的业务,或者用一家公司的业务给另一家公司牟利,甚至直接往另一家公司转移原公司的核心资产。

 为了防止做这种冤大头,投资人往往会严格限制创业者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开办其他公司,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协议就叫‘同业竞争禁止协议’。

 陈钦和顾文杰当然也会受到同业竞争协议的约束,虽然这事对陈钦来说相当于是一张废纸,毕竟陈钦现在已经不怎么参与公司日常运营了,约束相对来说更少一点,而做圣地亚哥公司股东的也不是陈钦,而是圣地亚哥公司。

 如果要穿透进来,bvi公司又不是吃素的,很多上市公司都用bvi公司规避同业竞争审查,陈钦自己当然也不会怕这个。

 不过现在的那些专利权都在香江圣地亚哥公司,陈钦自己可以用多层空壳公司做隔离,香江圣地亚哥公司这个已经到明面上的公司可不行。

 加上他在快看传媒内部的一些股权被当成了竞业协议的‘人质’

 所以这次堂而皇之地带人出走,公司方面有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做与快看传媒有竞争的业务。

 这算是个合理的要求,陈钦自己出去做公司,但他还是快看的董事,至少不能再出去另起炉灶跟快看竞争。

 所以他要自己干,那首先得避开广告平台和广告渠道行业,游戏门户也要避开。

 具体条目还没说好,不过总体框架就是这样的了,当时讨论的时候,顾文杰建议他去搞个网游公司,到时候公司能直接帮忙发行,一开始也是建议由他搞的,不过陈钦嫌弃这个项目有公司资本,他没要。

 现在看来,新公司的业务就是之前在搞的那两个——一个是第三方浏览器,一个智能中文输入法。

 但是这俩毕竟是为了抢专利搞的,它们的价值当然是存在的,从未来的经验来看,它们是互联网世界的基础设施,是最上游的流量入口,而从未来的经验来看,它们也是一点变现的渠道都没有,甚至流量做广告的价值也比一般的内容网站更低。

 而陈老板要赚大钱,还是要做点其他业务那么问题也就来了。

 这个公司搞点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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