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修栈道抵押开路,度陈仓赏赐遁行
隔日,乾清宫内宣统皇帝升上宝座,帝师庄士敦、陈宝琛、朱益藩,懋勤殿行走郑孝胥等一干众人站在丹墀之下。
宣统即着太监宣内务府大臣耆龄和绍英进殿。
不多时,耆龄绍英宝熙几位内务府大臣急急赶到,叩头参拜。
溥仪说朕已亲政,宣旨:命原奉天皇宫总管金梁和皇后婉容的父亲荣源为内务府大臣,郑孝胥为总理内务府大臣,并且“掌管印钥”。
随即着郑孝胥宣布约法三章:
一、严令内务府,逐殿清理古物,登记造册,书画者均由皇上预览过目,钤盖“宣统御览之宝”;
二、皇上亲自过问内务府银库、主抓钱银理财事宜;
三、加强宫禁检查,上至内务府大臣,下至杂役,如有私带出宫器物的,严惩不贷。皇上赏赐王公大臣的物品,内务府也要登记在案。
新官上任三把火,过了数日,新任的内务府大臣金梁、荣源,将历年银行抵押清单交付皇上过目,大致情形如下:
民国5年一次——向英国汇丰银行抵押,以金器80余件、玉器200余件、历代御窑1000余件,抵押大洋25万。后银行以抵押物品价值过低为由,又让内务府从广储司内库,提出铜胎掐丝珐琅60余件、玉器200余件凑够数量。
当年尚有三次抵押,具体略过不述。
民国7年一次——向英国汇丰银行抵押,计赤金盘、碗、酒壶、杯等物,共182件套。玉器玛瑙摆件、金玉盆景300余件,瓷器1500余件,抵押大洋35万。
当年尚有五次抵押,具体略过不述。
民国9年一次——向汇丰银行抵押,计重华宫大金塔、金海碗各一对,小金塔三座,玉器180多件,瓷器500多件。抵押款28万大洋。
当年尚有六次抵押,具体略过不述。
民国8年一次——向盐业银行抵押金器200余件、玉器150余件、官窑瓷器1300余件,抵押大洋20万。
当年尚有7次抵押,具体略过不述。
民国10年一次——因溥仪大婚,内库没有现金,北洋政府也入不敷出,所以,从内廷各库,提出各类玉器、古玩、珍宝和瓷器,共计2200多件,其中,瓷器占三分之一,向汇丰银行抵押40万大洋。后来汇丰银行又说抵押不足,内务府又提出瓷器500多件、玉器300余件抵押给银行。
当年尚有四次抵押,具体略过不述。
宫中的这些抵押品,因到期均无力赎回,任由银行处置。近几年银行也因为内廷没有赎回能力,每次设定的抵押条件也越来越苛刻,折扣率越来越低,以至于金桐佛像、金银器皿沦落到论斤卖的地步,因为宫中实在入不敷出,只能任其宰割。
溥仪对郑孝胥说道:“郑爱卿,之前向英国汇丰银行这样的外国银行抵押,皇家旧物容易流向外国,以后即使光复大清,也难再讨得回来,这样岂不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郑孝胥回道:“回禀皇上,盐业银行是昔日袁世凯旧部,也是袁世凯哥哥的内弟张镇芳所创办,以后宫中再需借款就向盐业银行抵押,这样,宝物不至于流落异邦,日后皇上光复大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宝物自然回归大内”。
溥仪闻言,心稍宽慰,准其所议。宣旨此后,均依此办理。
于是荣源向盐业银行抵押金编钟一套16件,共计黄金13000两。抵押40万大洋。
另外,有8个皇太后和5个皇后的金宝10个、金册13个以及金宝箱、金印池、金宝塔、金盘、金壶等,计重10969两7钱9分6厘,不足十成的金器36件,计重883两8钱,另加上嵌镶珍珠1952颗,宝石184块,玛瑙碗等珍品45件。抵押大洋40万。合计共80万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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