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青釉酒坛
    
    “啪!”一声脆响,扑在最前面的野狗突然倒地。
    紧接着,“啪啪”几声,面前的野狗倒下去一片,后面的野狗见状,一阵怪叫,一哄而散,眨眼功夫,早跑得没了踪影。
    老狼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借着灯光,隐隐看见那几只倒在地上的野狗,一个个瞪眼呲牙,模样颇为痛苦。
    似乎中了什么暗器。
    环顾四周,除了一阵盖过一阵的风声,却是什么都不曾发现。
    “……”老狼张张嘴,试着想喊一声,然而,他什么声音都已经发不出了。
    也好,都到这个时候了,是人是鬼,是敌是友,都没那么重要了。
    别死在几只野狗口下,就算是万幸了,其余的,老狼实在不想去想那么多。
    他已经没有力气去想了。
    他缓缓挪动了脚步。
    浑身已经开始麻木。
    慕容恺说再过半个时辰,他浑身将不能动弹——看来,真被他说中了,那个肉丸子果然没有诳他。
    不过,麻木归麻木,他勉强还能走。
    他终于走到了王记酒店门前。
    使劲抬起头,看看这个镇子。
    镇子并不大,站在王记酒店门口的台阶上,一眼就能看遍小镇的全貌。
    漆黑的夜,他当然看不了太远。
    但其实,他也用不着看的太远。
    因为他本来就记得这里。
    不仅记得,他还熟悉这镇上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这当然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镇子。
    两排低矮逼仄的土屋,歪歪斜斜挤成一团,一条满是砂砾的土路从中间穿过,路旁又开了几爿店铺,勉强像个街道的模样。
    地处边陲,这个边陲小镇就跟世上那么多的边关小镇一般,永远都显得那么荒凉、那么贫瘠。
    远处的山峰高耸入云,终年积雪,令人望而生畏。近郊周边,则是一片干涸凌乱的荒滩,满眼碎石、植被稀疏,一眼看过去,不见半毫生机。
    小镇就像是一枚被谁随意丢弃在这里的石子,卑微而又倔强地爬在那里,努力挣扎着存活下去。连镇子上的民众,一个个都生的獐头鼠目愚笨不堪,他们的脸跟屋后的土丘一样荒芜一样贫瘠。
    虽然小,虽然贫穷,但毕竟是方圆百十里内唯一的镇子,南来北往的贩夫走卒,往往选择在这里落脚休憩,每当夜幕降临,临街铺面的破窗户内,漏出缕缕橘黄的灯光,平淡之极的小镇,居然也显出几分温暖的味道。
    所有店铺中,最热闹最繁华的,自是地处街头的王记酒店。
    因为热闹,所以他的店面显得格外宽大也格外亮堂。
    虽然依旧不过是五间土屋。
    时间早过了午夜。自然,也过了掌灯的时分——除了酒店门口那盏小小的灯笼。
    四下里一片漆黑。
    镇子还是那个镇子。
    王记酒店依然还在那里。
    抬头看看那面酒旗,愈发显得破败不堪。
    然而阵阵酒香传出,却是那般淳厚。
    还有酒菜的味道,一阵浓似一阵飘出来,让饥寒交迫的老狼,感到一阵头昏目眩。
    里面一片寂静,但是灯火通明。
    老狼略一迟疑,挑开厚厚的棉布门帘,腿脚颇为艰难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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