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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寧转头看向乙,目先扫到了作势要起过来的吉,笑著对吉微微点头,示意他放心,虽然吉护“夫”心切还是起准备过来。

    周寧不再管他,只对著来諮询的百姓问道:“打斗过程中,可有人制止?”

    乙皱眉不悦的看向周寧,这是什麽意思?他的公务还要他来指点不,他才做了几天吏,便到他面前卖弄来了?

    吉听此却脚步放慢,笑著满意的点了点头,不再那麽急切了。

    百姓迟疑了片刻,回道:“看著快不行的时候,大家都赶过来拦著劝来著,但他还是又补了几脚。”⊙思⊙兔⊙网⊙

    周寧好似没有发觉乙的不悦,先是对著百姓推翻了乙的回答,道:“这是贼杀人。”

    又面带微笑,像是最最温可亲的老师,为乙细细分析讲解道:“若是死於打斗过程之中,便可为斗杀人,可已有人劝了,他还下死手,便是贼杀人了。”

    “贼杀人”便是蓄意杀人,罪行比“斗杀人”重。

    乙的脸刷一下白了,原本他皱眉肃脸,还可以说是愤世不俗、大义凛然的正义长者,可现在他的额头冷汗冒出,浑绷得的,將他心深的胆怯恐惧暴无,他怕了,很怕。

    而他,也確实差一点就很不好了。

    《商君书》有言:“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

    即作为法法吏,若在回答百姓问题时,忘了或是用错了律法,那麽其问题对应的罪责便会被施加到自己上。

    而贼杀人的罚,是弃市!

    他差一点就要被斩於集市了!

    周寧转向那百姓,又问,“这亲戚与那行窃之人是何关係?”

    百姓回道:“亲戚是那行窃之人的叔父。”

    周寧於是笑道:“那这便是擅杀。”

    这杀人之罪如何判刑,还得看两者的地位高低及辈分关係,即主杀奴、父杀子,“擅杀”,罚比之前两者要轻得多,只判黥为城旦。

    周寧解答完毕,又转头看向乙。

    乙的全已经放松下来,不过好像放松过度,整个人仿佛是瘫在了那裏。

    周寧微微一笑,热心的替他將最后的记录工作也做了,取了一块木牘记下所有对答过程,而后將之念与百姓確认,最后一分为二,一半放专门存放木牘的匣子裏,一半给百姓带走。

    吉见周寧做完这一切,对周寧讚道:“不错,还好你机敏,不然差点出大事。”

    周寧谦虚的笑了笑,缓过劲儿来的乙却面难看。

    吉见此,安的看了乙一眼,便对周寧既可以说是点拨指导,也可以说是责怪批评的说道:“不过你问话的时候,还是没有抓住主要矛盾,这样的问题若是先问明了两人的地位、关係,那麽不管是有意还是过失,都是擅杀了。”

    周寧笑了笑,起拱手行了一礼,真诚的说道:“多谢吉法指点。”然后歉意的看了吉一眼。

    若是换个顺序问,他就不至於被嚇得这麽厉害了。

    然而乙的面更难看了。

    这两眼分明是在提醒他,他不如,他被一个自己鄙夷之人救了,而另一个他同样轻蔑不屑之人却在充当他的保护者。

    嗬。

    此刻,乙心裏的后怕尽去,只剩下被辱轻视的难堪,而后全都化作对周寧恼怒。

    吉见乙脸不好,把他到自己那边小声关切著。

    周寧好似无事发生一般,继续埋头抄写自己的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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