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第二天,新来的同学都选择了自己感兴趣的学科。当老师问到刘秀时,刘秀自然选择了《尚书》专业。因为从昨天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尚书》。其他书可以读,但是要研修的话,他只愿意研修《尚书》。

    刘秀既然这么热爱《尚书》,人又非常聪明,在学习的时候应该非常刻苦,成绩应该很好吧。

    很遗憾,刘秀同学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听课不是特别认真,课后作业不管是书面论文,还是小组讨论,都完成得不好。甚至下了课连好好读读课本的情况都没有。课余时间,有些努力学习的同学,会不断阅读、背诵课文内容;刘秀则把书本一丢,和那些不愿学习的同学出去逛街。

    繁华的京城长安,当然是闲逛的好地方,有做买卖的市场,有汇聚三教九流的走马斗鸡场,有露天的和登堂入室的聊天场所……深入长安社会,你会交到各种身份的朋友,听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新闻,了解最新政治动态。比起手捧书卷苦读,刘秀更愿意深入长安的江湖。

    刘秀的这些表现,在老师和那些努力学习的同学看来,这就是个不务正业的学生。可是,刘秀对他的时间安排却有自己的一套逻辑。

    在刘秀看来,学习《尚书》最重要的不是背熟课本内容,就某个主题写出一篇精美的论文;学习《尚书》要把握其要旨,最重要的是学习像尧、舜、文、武等圣王那样,治理天下,造福万民;而像舜尧那样的圣王,都是深入社会,走进百姓的生活,却不是一头扎进书卷里,咬文嚼字,皓首穷经;以尧舜之心进入社会,关心百姓,洞悉世事,才有可能成为尧舜;咬文嚼字,皓首穷经只能成为博士;任何学问的目的都应该是把学问应用在现实生活中,而不是停留在学问本身上面。

    刘秀就做学问而言,可能会被评为差生;但是,就学习《尚书》而言,他是真正领悟其要义的。

    就这样,老师眼中的差等生刘秀,顶着太学生的名头,住着国家为太学生提供的宿舍,积极地融入社会,混迹于江湖,开始了他学像舜尧的旅程。

    这期间,刘秀主要作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交朋友。在太学,交朋友是最有条件的。同年级的,同学科的,同宿舍的,有共同爱好、兴趣的都是相交的对象。刘秀结交了一大批朋友,其中有几位成为他后来创业之路的跟随者。

    一位叫朱祐,跟刘秀是老乡。朱祐的娘舅家是长沙王刘发的另一支,每次去舅舅家都能见到刘秀兄弟。他们过去就熟悉,现在又一起读太学,关系就越发亲密了,朱祐和刘秀可以说情同手足。有一次刘秀病了,需要蜂蜜拌药却没钱买,朱祐就替他买了一罐。到后来,刘秀做了皇帝,有一天,突然想起了好兄弟朱祐为他买的那罐蜂蜜。想到当时朱祐经济并不宽裕,那罐蜂蜜是满含情意呀!刘秀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性情中人,想起当年那罐蜂蜜的情谊,一激动,赐给朱祐一石白蜜。大大咧咧惯了的朱祐不知怎么回事,刘秀对他说:“现在一石白蜜,也不足以回报当年你替我买的那一罐蜂蜜,只是表达我内心的感念之情!”

    除了朱祐,还有一位同学叫邓禹。

    邓禹比刘秀入学晚,年龄也小,是小学弟。别看邓禹年龄小,却有着超出年龄的成熟,见识非凡。

    邓禹家境富足,小小年纪就被送进太学深造。来长安的时候,刘秀已经在长安地面上混的很开了。邓禹发现这个刘秀不是一般人:性格开朗,谈吐幽默却不俗气;在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面前挥洒自如,毫无卑怯之态;面对贫苦卑微的人,总以平等的态度接纳,很自然地融入他们,仿佛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明明手里没有多少钱,却常常出手帮助人;平时谁遇到什么难题,他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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