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六章 爵位减刑的真正原因!(第三更)-第3/3页



  “有些罪罚的确过重。”

  “但若是不犯法,又岂会获罪?”

  “世人不少指责秦法残暴,但这种指责并无道理,很多其实都是犯罪之人的诡辩。”

  “坏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后做了一件好事,便能被人称赞,甚至能被称做浪子回头,好人做了一辈子好事,最后做了一件坏事,便会被人骂做原形毕露。”

  “这明显是不正常的。”

  “无论好人坏人,只要做了坏事,那便都是‘坏人’,就应当被绳之以法,‘坏人’就不该受到世人推崇,因为这无疑是对法制的一种践踏,也是对守法者的一种羞辱。”

  “改过自新、浪子回头,这的确是世人喜闻乐见之事,但其实在坏人对社会做的好事,跟以往犯下的错事,功过相抵之前,他们依旧算是罪人。”

  “有罪则罚,有功则赏,功过相抵,不赏不法,功不抵过,只能减刑,功大于过,则能余赏。”

  “而这才是爵位能减刑的真因。”

  闻言。

  嬴政欣慰的点了点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