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我不能-第5/5页
“客官,你不能光吃肉,总该来几个菜蔬,洗洗肠胃啊,这个梅菜扣肉,你老就下次再点。他妈的,你以为是快活林,十字坡开黑店,一盘白萝卜,居然要收三百文钱,莫非这白萝卜抵得上仙果,可以延年益寿?客官,一看你是见过世面的,分得出好坏。这白萝卜浇的是童男童女的尿,村里几个百岁老人就是天天吃小店的白萝卜,他们一口气能爬上六层楼,腿不酸,气不喘,面不改色。放屁,老子仇家极多,长命百岁岂非自找苦吃?我要吃肉!客官,你稍安勿躁,像你这种行走江湖的侠客,讲究身手敏捷。你多吃青菜,腰间必然没有一块赘肉。坏蛋一刀砍下,你来个鹞子翻身,轻轻松松避开。倘若你挺着个大肚子,岂非有些不妙?”
叶枫越想越开心,口水流下,打湿衣裳,化解了凝结上面甘锦的血。血腥味涌入鼻中,不由得打了几个冷颤,心中一凛:“我和禽兽有什么区别?”急忙抽离双手,倒退几步。但是肚子叫得愈发响亮,仿佛在嘲笑他:“你这个顽固不化的蠢蛋,到快死到临头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名节志气就能让你活得下去?只怕你生生饿死了,也没有人可怜同情你。这不见天不见地的,你就是吃了他,谁会知道啊?”是啊,只要能够活下去,名誉道德又算得了什么呢?
齐恒公,晋文公,刘备都吃过人~肉,但是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历史地位。他这个小人物,又何必约束苛刻自己呢?他定了定神,又慢慢向甘锦走去。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因为他对生命有着强烈的依恋,他不想像甘锦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所以他要不择手段,想办法活下去。甘锦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自古以来对付敌人的方式,无非是在精神上摧毁他,在**上彻底清除他。让甘锦成为他腹中美食,算不算一种消灭方式?他摸了摸脸,忽然发现脸颊松驰,他开心的笑了。
虽然他看不到自己此刻表情,但他知道自己当下就像一只饿尽了的野兽,目露凶光,神情可怖。他深深吸了口气,拿起了甘锦的手,往嘴里送去。他闭上了眼睛,把甘锦又冷又硬的手,想像成刚从烧烤架上拿下来的羊肉串,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蹄?,登时一股无法形容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山洞。还有什么比吃饱更值得开心的事吗?就在嘴唇与甘锦肌肤接触的瞬时间,冷汗以及敬畏又不由自主涌上了来。
他“啊”一声大叫,跳了起来,拔脚就跑,大吼道:“我不是吃人不眨眼睛的魔鬼,我是个有底线的人!”所以他经常遭受挫折,打击,因为他永远做不到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做不到。故而他既成不了名动天下的大侠,更做不了翻手为云的枭雄,心慈手软正是他最致命的弱点。他忽然大笑起来,道:“你心肠不是铁打的,混个屁的江湖啊?难道你闯江湖,是负责给大家搞笑的?是不是你的笑话讲得太蹩脚,因此大家急着要你滚蛋,下台?”
直至跑到筋疲力尽,他才重重倒了下来,就算他心生悔意,想走回头路,可是在这睁眼漆黑一团,洞洞相通的环境,恐怕再也找不到甘锦具体的位置了。他脸上还带着欢快的微笑:“你连死人都会尊重,你一定会坚守原则,不忘初心。”他已经不再纠结善良的人,为什么总是四处碰壁,只有撞破铜墙铁壁,囚禁在里面的人,才能看得见外面精彩世界。他更明白越是险恶的世道,越不能缺少有良知信念的人,就像放弃地位前途的司马逸,惶惶不可终日的林镇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