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我不能-第4/5页





        叶枫本来有气无力,兼之流了好多的血,躺在地上不动,好像随时会昏厥过去。甘锦哈哈大笑,坐在叶枫身上,提起匕首,来割他的人头。叶枫昏昏沉沉,双手乱抓。甘锦忽然惨叫一声,道:“好快的刀!”坐直的身躯软软倒下,将他压在身下,四肢剧烈抽搐,似乎在承受极大的痛苦。叶枫暗自奇怪:“哪来的刀?”正莫名其妙,胸部衣襟热乎乎,湿湿的,似有热水倒在上面。叶枫更加诧异:“哪来的水?”鼻间尽是浓郁的血腥味,不消说流在他身上全是血。

        叶枫心念一动:“莫非是甘锦的血?”低声叫道:“甘锦,甘锦!”甘锦哼了一声,手脚伸得笔直,好像只有这样,才不会觉得难受。叶枫害怕至极,想推开甘锦,然而浑身空荡荡的,哪有什么力气?只觉得甘锦绷紧的肌肉渐渐放松,蜷缩起来,直至一动不动。叶枫心想:“甘锦死了,是谁杀了他?下一个是不是轮到我了?”想起自己活得艰难坎坷,死亡对他来说,也许是种解脱。又想若是自己死了,谁来给这个暗无天日的江湖引入光明?心里既是难过,又是不甘,一口气喘不上来,晕了过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醒转过来,甘锦早已冰冷僵硬,流在他身上的血已经凝固,衣服***的。他肩上,腿上的伤口也已经结痂,显然他晕睡了好多天。叶枫急于弄清甘锦的死因,伸手往甘锦脖子摸去。手指到处,感觉甘锦脖子开了个极长的口子,好像是一刀所致。叶枫大为不解,心想:“洞中除了岳重天,白羽别无他人,何况岳重天恨的人是我,要杀也是杀我,他为什么要手下留情,放我一马?”

        叶枫推开甘锦,慢慢坐起,左思右想,一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懊恼至极,搓动双手。忽然之间,觉得右手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左手摸去,原来右手食指,中指的指甲已经断掉。这才恍然大悟,他神智不清之时,双手乱抓乱挠,如刀般锋利指甲误打误撞,刹那间划开甘锦脖子上的肌肉,割断喉管。叶枫想不到活得如此侥幸,尽管时过境迁,一颗心仍是怦怦跳动:“好在我没有嘴啃指甲的坏毛病。”

        坐了一会,肚子咕咕乱响不停,在洞壁拨了几把青苔,塞入口中。不知何故,青苔入口,竟说不出的难受,“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叶枫拍拍干瘪的肚皮,苦笑道:“肚子老兄,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的光景,你又不是不知道,有的吃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指望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想起吃肉,情不自禁叫了起来:“这不是有头现成的大肥猪么?吃十几二十天都不成问题!”叶枫狂喜之下,扑在甘锦尸体上,抚摸着甘锦粗糙,干枯的肌肉,那些关于肉的做法一发涌上心头。

        他手掌用力一拍大腿,好像拍打饭店的桌面,大声说道:“他奶奶的,老子好久没见荤腥了,店家你先来个红烧猪蹄吧。什么?厨师是孤陋寡闻乡下人,不会做?他妈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好吧,我服了你,你是大爷,我来伺候你。你先将猪蹄刮毛洗净,剁去爪尖劈成两半,用水煮透后放入凉水中。姜、葱拍破待用。用炒勺将少许香油烧热,放入糖霜,炸成紫色时,放汤调至浅红色为佳。加入猪蹄、料酒、葱、姜、盐、花椒,汤烧开后除去浮沫,用大火烧至猪蹄上色后,移至小火炖烂,收浓汁即成。听明白了没有?”

        “客官,你还要其他的菜吗?什么?来份莲藕排骨汤?客官,你就饶了小人吧,我们这里穷得叮当响,店里寻常只提供粗茶淡饭,红烧肉一年也卖不出几份。他妈的,开店的这个不会,那个不会,你到底会干什么?小人会生儿子,一共有十三个,号称十三太保。他妈的,老子在你这里开销花钱,就是你的亲生爹妈,你的老丈人,老丈母,不行也得行,否则惹得老子无名火起,拆了你这爿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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