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准备离开前,我又去三泉看了他一眼。
经历了上一世,他的神力与魂魄,果然如菩萨所说,不仅回来了一部分,还变得更为精纯。不知是不是靠的离他近,连那攀花的树根,不仅窜的更高,甚至都开始冒出了绿芽。
此去凡间,我已看了他的命。才回了这么一丁点魂,普通人类的身子便承受不住那蓬勃的仙泽了,于是小阎便给他安排了个捉妖人的身份,算半个修道之人。我看了看他那命轨,除了妖怪,连个女人的影子都无,真是不知小阎写的什么破本。我原本的角色,应当是他青梅竹马的捉妖女侠,可我一介冥王,阴气重的能压死一切魑魅魍魉;修的又是无上功德法,不管如何投胎,总是带着佛光闪闪,这样那样的不同常人。若是我去捉妖,那妖界,大概是无后了。
再加上觉得自己以前可能破坏过段南枝的家庭,而且很可能是我勉强他...我更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越发重了些。为了让他历劫能够快准狠,我与小阎等多名专业人士一番思索,多方考量,决定借个妖身入命,与段南枝这个捉妖人,痴缠一生。
主意虽好想,做起来,却不是那般容易。眼下我已是迟了两日,那扶桑在凡间,估计都能说话了。我看向自己身边仅有的,能称为妖物的东西—大青螃蟹停云和三头恶犬宝玉,摇了摇头,这俩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肉,实在是下不去手啊!
正当发愁,小阎却笑眯眯地来了。
“主子,身子已然找好,包您满意!您且赶紧着下去吧,晚了误了事可就不好了!”
我十分狐疑地看着他那喜笑颜开的模样,仿佛他明日就能升迁到天上去了似的,问道:“你当真找好了?”
“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吧!”他掏出轮回镜,还未待我反应,便一下子把我推了进去—-我耳边灌入他因猥琐而变形的声音:“您就好好享受....的生活吧!”
中间说了什么我到底还是没听清,也罢,既已如此,那便信他一回,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点气度,我冥王,自当是有的。
*
虞韶这厢刚走,小阎收起镜子便要回阎罗殿去继续审案。今日好巧不巧,碰上个硬钉子。
世间有一种人,叫做“鬼见愁”。老天收不住,地府更是不敢要,这样的人,在哪里都像块石头,恶到了极致,火烧不坏水淹不死,通常的刑罚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挠痒痒,便是在十八层地狱里关上五十万劫,也磨不去他们身上的煞气。
因此,每每遇上这种人,阎罗殿里便要闹到掀了屋顶打翻了油锅才罢休。
一般这种时候,虞韶都会把他从案台上推下去,然后堂而皇之地对着殿下闹的天翻地覆的“鬼见愁”们说,既然冥府奈何不了你们,那就都给本王当零嘴吧。
此话一出,大部分的鬼都会有些许害怕,毕竟求生,是人之本能。即便是死了,也还向往生。毕竟凡世间只说干坏事会下地狱,可从来没说过还会被冥王当口粮啊!
此时愿安静下来的,虞韶便会废物利用,给他们一个鬼伶的身份,专演武戏,毕竟穷凶极恶之人,最擅火拼,放进后院鬼戏班子里,日日练那智取威虎山,吵得神鬼共愤,此谓知人善任;而那些依旧不依不挠的,便做了麻辣小鬼肉,冥府上下通通有份,吃了延年益寿,美容养颜,此谓造福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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