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发展制度-第3/3页



  这次制度的制定也有为以后的私有制进行铺路的打算。

  ……

  “关于杨忠汇报土地开荒没有效果的问题,大家有什么建议没有”。杨松转回主题。

  其实杨松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他让众人建议,是想看看是否有所遗漏和差错。

  作为君主,他现在已经成长了很多,学会了很多。

  “禀告领主,属下建议……”

  经过探讨,规定新开荒的土地归开荒人所有,并减免三年赋税,但是最多每人只能拥有二十亩,多余开荒田地由官府按市价统一收购。

  由于现在领地士兵不能强制拉人,为鼓励当兵,规定当兵者由官府奖励十亩田地或者等值其他用途土地或者不要土地可以用等值物质代替,这十亩是额外的,不计入个人拥有田亩数。

  至于为什么是二十亩,这个数字并不小了,要知道这个时期可没有机械化耕作,一个人二十亩的土地没有人帮忙其实是忙不过来的。当然,这只是耕种的田地数,其他用途的土地规定又不相同。

  畜牧用地就很多,每人有五十亩,林业用地每人三十亩,其他用地根据用途不同规定也不同。当然这是暂时的,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这些条文杨松让写进《天启暂行法典》,形成法律法规,以养成官员法治的观念。

  杨松这么做,主要是防止土地兼并,中国古代的改朝换代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土地兼并导致百姓没有土地耕作而造成生存问题而引发的。

  以后进行工业化,这些土地有可能就没人耕种或者不够使用,到时再通过官府的宏观调控进行市场化资源分配,虽然现在还没到这一步,但是杨松已经在做预期的计划了——这就是他的成长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