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流——商,优,戏-第15/15页
五代十国时期,一些优伶受到了空前的优待。大臣上了好的奏章,天子仅仅褒奖几匹布帛。可当时的宫廷优伶,在舞台上从嘴里迸出一句好台词、一个好笑话,当场便能得到成捆的丝绸、锦袍、银带等奖赏,价值上万钱。得到奖励的优伶,常常过着十分富裕的生活。
中国古代的法律,也对优伶设定了重重不平等的限制,一些相关的规定,不仅细密,而且极为严苛。如明初法律不仅限制优伶演出,民众自娱也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明太祖曾在街中设一高楼,令军卒在楼上观望,闻有吹管作乐者,即抓来倒悬于楼上。清代也严格限制优伶的演出活动,对夜戏更是采取禁绝措施。
戏中角色与名称的幽默矛盾
如“生”,从字面上看应该是青年才俊,而舞台上出现的却多为留着大胡须,行动迟缓的老人;而“净”角身上的衣服许多时候大污不洁,根本谈不上净;有时同一角色又分众多的派别,如旦,就有青衣旦、顽笑旦、刀马旦、粉旦等。
所以说,优伶们的安乐富贵,是偶然的、个别的。从总体上看来,他们的境遇极其凄惨。科举考试在古代往往是下层民众摆脱现状、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可是这条青云之路却从来不对伶人开放。伶人不得参加科考,这是元明清三代的通例,甚至连社学也不得进入。如元代的法令就明确规定:“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许应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