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加俸-第2/2页
明代官员的俸禄是多少呢?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为至。
也就是说正一品官员年俸1044石,正二品的六部尚书年俸732石,正七品的县令年俸90石,从九品府厅照磨、工部司匠年俸60石,像驿站驿丞这类的未入流的,年俸36石。
按照明代银米比价正常一两银子折两石米,一个县令年俸只有45两银子,而明代县官一般要自掏腰包聘请师爷和长随,呵呵,别说养家了,吃饭都成问题。
参见嘉靖时期的海瑞,一个纯粹的清官,那日子基本都过不下去,海瑞得在县衙院子里种菜养鸡,整日穿得破破烂烂,而且还养不起师爷,长随倒是有一个,是自己的老仆。更为传奇的是,海瑞做县令的时候,几年下来买过一次肉,然后全城轰动,奔走相告,传播海县令买肉的消息,这一事件甚至惊动了浙江总督胡宗宪,胡宗宪曾在开会的时候,与众多官僚玩笑,语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
所以明代官员大多要采用很多方法捞钱,外官就吃火耗,什么银子火耗,还有征粮耗损,反正就是变着法从百姓身上捞钱。而京官捞钱门路少,包括但不仅仅是外官入京孝敬的碳敬和冰敬。而那些不收贿赂的清官,也有办法,靠自身本事,给人写墓志铭、对联、题词、作文等收取润笔费。
这些仅仅是潜规则下‘正常’地捞钱,那些黑心的官员贪污受贿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令人发指。
“高薪,未必能养廉,但朕不能让廉洁奉公之官员生活得太落魄。朕希望朝廷能多出一些海瑞、夏原吉、罗复仁那样的清廉之官员,但朕不能让清官像夏原吉那样举家食粥,像罗复仁那样租房子还要自己亲自粉刷以节省开支,像海瑞那样因为老母过寿买2斤肉竟然被人四处传播。所以,朕准备为所有官员加俸!”
“可是俸禄加到多少合适呢?对于某些官员来说,增加多少都不会嫌多!呵呵,孤曾多次了解过,在湖广,正常年景,一家五口吃饱穿暖每年需要12-15两银子;而一个京官,一家八口维持生计至少需要50两银子,但京官如果想维持体面,加上人情往来,100两银子勉强能够,至于生活得奢华滋润一些,那就没有止境了,一年1000两银子也未必够。”
“陶公的奏折中建议,正七品及以下官员新定俸禄是原俸禄的3倍,从六品到正四品官员新俸是原俸禄的2倍,从三品之上官员新俸是原俸禄的1.5倍,这样一来,七品县令的年俸达到270石,正二品的尚书年俸1098石。朕原则上同意这个建议,但是,朕决定官员俸禄以后全部用银钱发放,同时,朕觉得,对于那些贫苦边远之地的官员,在俸禄上应该给予照顾。好了,陶公的折子大家轮流看看,然后讨论一下,定下官员俸禄的新方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