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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郎哥担心缺水,没事的,仓库井下还有几日的水,再不及,可以骑马向南八十里河道取水回来。”

    听了这话,白郎没再开口,脸上的表情却好像比刚才更冷了。

    “你为什么来这当兵?”他忽然问王威

    “到岁数了,兵役,村里的都一样”

    “为什么,来这个地方,当兵?”

    “他们说,来这喂马,比去别的地方,家里交的税少——”

    白郎转过头来,看着王威,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家里还有什么人?”

    “父母都在,祖母年岁大了,不过还硬朗,两个姐姐已经嫁人了,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媳妇儿在我出来前生了个小子,现在差不多该能走路了——”

    白郎表情一点没变,只是这样看了王威一会儿,就把头又转向东方,淡淡地说:“照我说的做,你或许还有命去见你儿子”

    王威呆呆地,迟了半晌,郑重地回了白郎一个‘好’字。白郎在他下楼之前,又问了一句:“你这样就信我了?”

    “因为你,看起来,很可靠——”

    “呵——”白郎没绷住,冷笑了一声。

    大概只有白郎自己没发觉,其实因为外形,别人对他都忌惮三分。身形高大,且健壮,身上各处的肌肉结实紧绷,尤其那张脸,端正归端正,但棱角太过分明,高鼻鹰眼剑眉,两颊顺腮下向后,各有一道天生的长沟,面带怒气的时候尤为明显,加上嘴里一对尖虎齿,当他发怒时,你看着他,仿佛看见一头狼。这头狼的下巴左侧,有一道延伸向脖子的短而深的刀疤,就像是在猎人的屠刀下,仍能活下来的证明一样。军中看身份来历,不能看武艺和学识,王孙贵胄与平民百姓皆有良莠;治军较严的部队,统一着装,服饰也看不出;所看者,一在举止,二在面容,三则在发型。大户之子,惯留长发,即便军中多有不便,碍及身份门楣,也多少要留长些;农户也有留长发者,只是战场之上,阵列之中,若不想因为这长发顶掉头盔或缠住兵器送了性命,自然都剪了去。久经沙场的干练军人,头发都不长。至于白郎的头发,各自成绺,蓬松杂乱,残次不齐,有长有短,比野兽的杂毛还乱,而且这一头,全是白发。这不是因为衰老或者枯萎引起的银白色,而是健康的、闪亮的纯白色,饱满、光滑,富有光泽,和他二十多岁的年纪很相配。他没有穿汉军的盔甲,也没有带剑,身上是无袖的兽毛皮衣,背上背着硬弓和箭筒,腰间别剑的地方别了两只短矛,两支前臂的护臂内侧,各插了一把匕首。

    白郎不是汉人。他是‘胡骑’,汉军招募的北方雇佣兵,至于他自己是不是胡人,他自己也不知道。没见过父母,只见过‘主人’,逃出来之后一直在胡汉边界谋生——靠‘手艺’。之所以会在成为‘胡骑’后被派到哨所来,只是因为被他得罪某人要他死在这里。打从一开始,白郎就只会考虑一个问题——如何活下去,一直如此。

    “小子,就在今夜,找机会逃出去,向南跑,如果你到河道还没被杀死,沿河一直向东,你就能活。”

    “好,我记住了——”王威默默地念着,下楼去了,留下白郎独自,依旧看着看着东方。背后的太阳,缓缓而下,在触及地平线的时候,凝神的白郎深深地吸了口气,喃喃叹了一声:

    “来了——”

    “放屁!”

    哨所内,汉军营房,队长室,驻军队长怒不可遏地训斥着比他还高半头的白郎,在平日他不愿也不敢这么做,就算是部队长,也还是忌惮野兽。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在白郎当着其他部队长官向他报告了情况之后。

    “如果你没听明白,我再说一次。在我们东方不足三十里处,有超过一千的匈奴轻骑兵,正以我们哨所为目标接近中。”

    “那我也再说一次,放屁!我们东方,我们后方?匈奴兵?一千?现在这种光线,这种距离,你怎么看出是敌军,怎么看出数量?而且是从我们后方来,就算真的有两千骑兵,也只会友军!”

    “你收到进军通报了吗?”

    “没——那种东西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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