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达成协议-第3/5页





        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的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孙硕思索再三,最终总结出了一个结论:接受李川的提议、让出公司的控制权,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对此,他心理建设许久,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一现实。

        不过,他并不是完全接受。

        从他个人的角度出发,他可以把公司的控制权让给李川,但不能让李川享有绝对控股权,因为那会让他完全成为附庸,没有一点自主能力。

        因此,他还要再跟李川讨价还价一番。

        “森先生,我可以把控制权让给您,但67%不行。”

        李川闻言,嘴角微掀,道:“那你的意思是……?”

        “您占51%,我占34%,剩下的15%,分给其他投资人。”

        李川挑了挑眉。

        孙硕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想保留“一票否决权”。

        之前已经说过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占股51%,可以拿到控股权,但不能什么事都说了算,如果某位股东的占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34%是常例,但不是全部),就可以获得“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的意义,不需要过多解释,这从名字上就能看得出来。

        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可能决定不了公司发展的方向,但想捣乱,那可真是太容易了……“一票否决权”一寄出,董事会的各项议桉都无法通过,这能把一家公司活活耗死。

        对此,李川当然不肯接受。

        “不行!”

        李川语气严厉的拒绝道:“34%是不可能的,你最多占到33%……这样吧,我也退一步,我占66%,你占33%,剩下的1%,找一个中间人。”

        “这个……”

        孙硕想了想,觉得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李川占股不超过三分之二,就没办法拿到绝对控股权……如此,他也不算是完全的附庸了。

        只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孙硕面色纠结了片刻,道:“您的提议,我原则上是同意的,只是……我已经拿到了投资人的钱了,象力皮业的林总和汇隆纸厂的郑总,各给我投资了八十万,他们……”

        “你把钱还回去不就行了么。”李川直接打断道。

        “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我……”

        “说好了怎么了?”

        李川蹙起了眉头,语气不满道:“你就跟他们说,情况有变,钱投不进去了,钱还回去,顶多再给他们点利息……你都工作了这么多年,还用我教你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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