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黄义明回师筹谋败印军-第6/8页
而伊斯兰教之所以与佛教不两立,原自信仰的根本对立。伊斯兰教教义的基本信条为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这一信仰又可归结为 “认主独一” 四字。这一信仰具体又可分为六义:其一是信安拉,认为世上一除安拉之外别无神灵,安拉是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主宰。其二是信天使,即认为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无形妙体,受安拉的差遣管理天园和火狱,并向人间传递安拉的旨意,记录人间功过;《古兰经》中有四大天使:哲布勒伊来、米卡伊来、阿兹拉伊来、伊斯拉非来,他们分别负责传达安拉命令、降示经典、掌管世俗事务、死亡和吹末日审判号角。其三是信仰经典,即认为《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天经,至善至美,包罗万象。其四是信使者,即信仰《古兰经》中曾提到的先知使者二十五位,其中重要的有四大天使,即安拉向穆罕默德传递“默示”的哲布勒伊来;负责观察宇宙、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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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人间衣食供养的米卡伊来;司管人命生死的索命天使阿兹拉伊来;专理风雨、吹响末日号角的伊斯拉非来。而穆罕默德则是二十五位使者中的最后一位使者,也是最伟大、至圣、封印的使者,负有执行安拉之道的光荣使命,凡信仰安拉的人,均应服从之。 其五是信后世,即认为宇间一切生命,终有毁灭之时,然后安拉使一切生命复活,进行复活日审判。其六是信前定,即认为宇间一切事物,均受安拉制定的法则制约,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之,唯有对真主顺从,通过虔诚向安拉祈祷,并努力践行宗教义务,真主才会使结果发生变化。
而伊斯兰教与佛教的教义的冲突具体表现为:伊斯兰教的核心教义是 “认主独一”,佛教却认为世界万物没有创造者和主宰者,一切都是因缘缘起所致;伊斯兰教相信人死后的归宿是末日复活和审判,佛教却认为人死后进入六道轮回,而且轮回是永远没有尽头的(除非进入涅槃);伊斯兰教相信真理来自真主的“天启”,先知也是真主派来的,佛教却在认为真理是人参悟出来的;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只拜一神,佛教却到处树立并膜拜佛、菩萨、罗汉等偶像。
由于基本教义的对立,伊斯兰教与佛教自然是水火不能相容。伊斯兰教原本具有排他性,其号召信徒应开展“圣战”,消灭“异教徒”。因此当伊斯兰教侵入印度后,自然会借助武力,消灭佛教。但是伊斯兰教在侵入印度后,却未能成功地征服印度教。其原因在于:尽管在伊斯兰教入侵印度之初,印度教与佛教同受打击,但印度教经反抗后,与穆斯林征服者达成了妥协,并得以继续生存与发展。这一过程具体来说是:
在突厥人远征印度时,印度教虽然和佛教同受打击,神庙和经典被焚烧,信徒被迫改变宗教信仰,但印度教的根基却深扎在印度社会的底层与上层,穆斯林征服者很快发现要消灭印度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整个印度的社会结构是以印度教为基础的,尤其是在乡村,没有印度教就无法维持统治秩序,也无法征税。而对于广大印度农民来说,印度教是他们的祖传信仰,如果让这些农民都皈依伊斯兰教,德里苏丹国将税收无出,因为穆斯林统治者只向异教徒征税。此外,印度教神庙遍布印度城乡,入侵的突厥人无法控制印度的每一城市和乡村,自然也就无法根除印度教。而印度教却可以依靠上层王公和下层平民,武装抗击入侵的突厥人,这使穆斯林统治者不得不放宽宗教政策。
鉴于德里苏丹国的统治者,没有足够实力使印度伊斯兰化,就只能使伊斯兰教长期与印度教并存,来维护对印度的统治。因此德里苏丹国在社会治理上,最终认可了印度的种姓制度。伊斯兰教原本是讲究信徒平等的,但是在其进入印度之后,尤其是由印度教徒改宗的穆斯林,大多都保留了他们原来的种姓地位。这样,伊斯兰教的神学思想也开始和印度教互相渗透,到了莫卧儿帝国时期,终于形成了一种以两教结合为特色的新宗教——锡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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