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1章 租界妥协-第3/3页





    根据冯晨情报小组的情报,军统总部要求其在上海租界内的所有组织,在上海实施暗杀和爆炸时,应该遵守三个规定:

    一、各行动组织的负责人在实施计划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和考虑计划的周密性,以免行动人员在行动中被逮捕。

    二、假若行动人员未能脱身,必须开枪自杀。

    三、行动人员必须配发毒药,在不能开枪自杀的情况下使用。

    之所以有后面的两条规定,是因为一旦被租界巡捕逮捕,最终都会被引渡给日本宪兵,与其受尽日本宪兵的残酷折磨,不如早日了断。

    冯晨在接到军统局总部的这道命令后,立即传达了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