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吃宵夜(2)-第2/3页





    “不就是吃个霸王餐吗?三十六块钱都付不起吗?至于掀翻我的桌子,跑得这么惊天动地吗?”

    …………

    唐徨把诗淇紧紧抱在怀里,沿着深夜的街道狂奔。

    现在的他,全靠残存的一点人性苦苦支撑。

    因为他知道,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当中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兽性。

    作为一个念过大学的人,唐徨努力控制着自己。

    虽然是深夜,但也总不能直接在马路上开工吧?

    而且自己住的地方离这里本来就很近。

    不过短短5分钟,远处的共富新村已经遥遥在望,然后唐徨抱着诗淇路过一家鸡排店。

    凌晨两点,鸡排店当然已经关门了,拉下了厚厚的卷帘门,门上还用红漆写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四个大字。

    但是,透过卷帘门下面的缝隙,店里显然有灯光映照出来,说明里面有人。

    兴奋中的唐徨抱着诗淇跑出十几米,才忽然想起那家鸡排店上面挂的招牌——江湖一鸡排!

    是杨炜的鸡排店?

    不对,应该说是自己的鸡排店!

    唐徨立刻在狂奔中停下脚步,渐渐冷静下来。

    刚才离店的时候,他已经锁好了卷帘门,而且也关好了店里的灯。可是店里现在怎么会有人?

    难道是小偷?

    又或者是苏姝回来了?

    甚至——是龙门的人来了?

    “怎么啦?”怀里的诗淇娇嗔,小手在唐徨身上乱摸。

    “……”唐徨。

    这好像又是一道选择题。

    理智与情感……

    但是唐徨很快就做出了选择,因为“龙门”。

    自己是唐徨,身负血海深仇,如今重生成为龙门的杨炜,当然要一步一步打入龙门内部,查清真相、报仇雪恨。

    这才是自己的主线任务!

    作为一个主角,怎么可以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这就好比是玩RPG游戏,怀里的诗淇现在已经是自己的伙伴,是自己的囊中之物。要和她一起玩,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现在从鸡排店里透露出的灯光,显然是剧情替自己安排的一个新任务,而且很有可能是主线任务——就算是支线任务,多少也会有点奖励。

    如果因为随时都能享用的诗淇而耽误了任务,显然很不划算。

    同样是两件很重要的事,应该优先选择重要且紧急的事。

    唐徨已经将怀里的诗淇放下。

    “……”诗淇。

    她的拖鞋丢在“鲨县小吃”里了,只能赤着脚站在地上。

    唐徨这才发现,她的脚很白、很小、很纤秀——目测不会超过36码。

    和她的血统很不符合啊……

    “我店里好像有人,有可能是进了小偷。要不……你先回我家,我去店里看看先,很快就回来。”唐徨说。

    他摸出自己的钥匙递给诗淇,因为诗淇说她出来的时候忘带了钥匙,今晚只能在杨炜家里借宿,要明天才好找开锁的师傅。

    诗淇显然很生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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