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聪明的人(3)



    骄烈的太阳挂在天上,慢慢的往西走着,在它能照到的地方,一些不怎么美好的事情正发生着。

    三层小楼的屋顶,一个人趴在那里,脖颈处汩汩冒着血泡,从指缝间溢出,将身下区域涂成红色,即便他的手很大,也阻拦不住。

    一把狙击枪静静躺在不远处,上面余温尚存,散落在周边的弹壳就更热一些,血浸上去,还能听到细微的声音……这一切都能说明,事情刚刚发生不久。

    镜头再移,棕色皮肤的小个子站在楼沿,倒提着一截铁器,大约两尺多长,神似细长的子弹,只是尺许长的“弹头”呈三棱状,连同浑圆的棍体漆黑如墨,一点光泽也无。

    向不远处望了一眼,小个子纵身一跃,消失在楼边。

    他的目标所在,故事还在继续,吓破胆的郑国海本已丧失分析能力,行动几乎被入耳的话语所控,可就因为一句话,他回魂了。

    带上所有……东西?

    就如同他一直很肯定的,他是一个聪明人,瞬间就明白了他们要的是什么……假如他们一开始就打着这样的主意,那么一切还可信吗?

    这样的情况下,容不得他多想,本着不惮于最大恶意揣测他人的心思,他快速地扑趴在地,爬到床下拽出一只行李箱,手忙脚乱的打开,翻出一件衣服,抓着爬起来往外跑。

    他看上去还像刚刚一样惊慌,方向不辨,竟向窗口跑了两步,才发现不对而折向,又因为动作太急,一跤摔趴下去,好巧不巧的砸上了第一具尸体,手中的衣服则甩了出去。

    摔的很真,胸肋很疼,可那具尸体给他的感觉,却让他觉得很值,稍稍抬头,就见自称朋友的吉姆莱恩捡起了他的衣服,上下摸索着……果然是这样!

    确定之后,他并不意外,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本就没有朋友,没有可靠之人,大家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抛弃一切的蝇营狗苟之徒,比的从来都是手段高低,不是礼义廉耻。

    在这方面,他不会比他们差了分毫,所以还有什么好怕?

    滚到一边,他抖颤着身子抬起手,指向尸体,“快快快打他!他、他还没死。”

    “尸体”冲他翻个白眼,压在身下的手伸出来,在脸上抹了一把,往地毯上抹擦两下,用汉语和他打招呼,“不好意思,让你发现了。”

    郑国海看看他,又看看其余两具慢慢站起、清理着身上秽物的“尸体”,目光最后落到吉姆莱恩身上,愣愣地问,“怎么回事?”

    “哦,我的朋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无伤大雅,不必介意。”吉姆莱恩微笑着晃晃手里的衣服,“我们还是先研究一下这件衣服的特别之处,好不好?”

    郑国海慢慢爬起来,在身上拍打两下,淡淡地回他,“那就是一件衣服而已,除了贵些,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有,也要问你们……那是贵国衣匠缝制的。”

    他的神态语气都不讨喜,吉姆莱恩皱皱眉头,“我的朋友,你这样让我很为难。”【¥@爱奇文学www.i7wx.com @…免费阅读】

    “这也是我想说的。”郑国海全然没了畏缩胆怯的样子,对上他们,他是有底气和自信的,“我带了最大的诚意过来,你们却给我看精彩的演出,不得不说,这很让人失望。”

    吉姆莱恩掂掂衣服,难以判断他话的真假,不由向艾连莎看去,却见她轻轻摇头,就知道他们的心思被窥破了,这件衣服没有了任何意义。

    将他们的无声交流看在眼里,郑国海越发的得意,“我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她摸过舔过,其它地方,肯定也是不会放过的,若真有东西藏在这间屋子里,哪还有这出好戏可看。”

    他拿衣服时,艾连莎已经觉得不对,正如他所说,作为一个王牌特工,连他的身体都摸的一清二楚,更何况是那些衣物用品,可那种情况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他身上,即便她想提醒,也没有人会留意,若直接叫破,和现在也没有区别,要怪就怪吉姆莱恩太自信了,觉得这个局天衣无缝,他肯定入彀,结果……唉,“你怎么识破的?”

    “我没有看破,只是太在意那件东西,你们一提,我就清醒了。”郑国海笑笑,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都是这样,平时迷迷糊糊浑浑噩噩,可一旦利益相关,就变得清醒无比,更何况这种攸关未来生死的东西,“若东西被你们骗走了,我就是还能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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