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发-第2/3页





    只是原本设计的杏黄‘色’,李飞燕却说杏黄‘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显眼了些,会引人注意,不便于隐藏行动,所以建议他换了‘色’泽接近同时‘色’调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对这个合理的建议,自是从善如流,听了她的。所以最终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实李飞燕原本还建议他,别用披风的,说加件披风可能会影响一些动作发挥,不太利索。另外吊这么一大片,也容易钩挂上东西。

    但林旭却终究还是有些少年心‘性’,觉着加件披风比较酷帅。最终没听她的这个建议,还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觉着自己武功高强,对付些罪犯‘毛’贼,也用不着什么太剧烈动作与太厉害的招式,随便三拳两脚就能解决。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风碍事时,也能够随手解下抛掉或是掖在腰间的腰带上,倒也不算什么,影响不大。

    不过他这个披风,是跟外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如超人、蝙蝠侠学了,但作风可不打算跟他们学。比如蝙蝠侠的“绝不杀人”守则,无论再罪大恶极的罪犯也只是抓起来送进监狱,这点他可不打算遵守。在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汉们看齐,有必要时,杀人放火也是不在话下,正所谓“除恶即是扬善”。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是开了杀戒杀过人了,便是在滨城时杀的那个郑文辉。

    只是他杀郑文辉时,是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那招杀的。因这招的特殊‘性’,不是当时致死,而是能间隔几天甚至更久,所以他当时对郑文辉施了这招后,郑文辉是过了两天才死的。而郑文辉遭“蜻蜓点水”发作,暴毙而死时,他也并不在郑文辉身边,并没亲眼见到郑文辉的死相,是从滨城的电视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

    因为不是直接当面杀死,所以他虽杀了郑文辉,并在事后得知了郑文辉的死讯,却是也并没什么太多感觉。所以他杀人虽杀过了,但当面杀人致死,却是还并没有过。不过这种杀法,他觉着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几天才发作致死,也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摆脱干净。对付杜宾,他也打算同样用“蜻蜓点水”这招,非常隐秘地下杀手。经历了郑文辉这个试验品,他已能保证这招会见效。

    不得不说,在开了杀戒之后。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郑文辉之前撞见了杜宾这事,他就算愤怒到有起杀心,也未必就会选择真的动手实施杀人。毕竟杜宾对关家姐妹俩,还并没来得及真的怎么样,就被他破坏了。姐妹俩的清白,还是保住了。但在经历了郑文辉之事后,他当时一起杀心,便就真的动了杀念,打算确定实施了。换句话说,杀人对现在的他来说,已是没什么心理障碍。

    就像之前那个洪‘洞’通背‘门’的范海龙,要是此事发生在郑文辉事件之后,他说不定也已对范海龙下了杀手。不过现在吗,在那之后范海龙与其整个洪‘洞’通背‘门’都是老老实实,再没招惹过他,他倒也不必还非想着斩草除根解决后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能够化解的,他也愿意去化解。当然,对于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之辈,他现在也是绝不会手软。

    换好服装后,林旭又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皮质腰带系在腰间。

    这条腰带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所配行动服的制式腰带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换成了两根甩棍。而腰带上也没有再‘插’一圈燕子镖,不过另配了个镖囊。只是他镖囊里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形状飞镖,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弹跳棋用的那种,他们这边土话叫“溜溜弹”,学校里不少男孩都喜欢玩的弹珠游戏,也是用的这种。他上小学时也很喜欢玩,上中学后则不怎么玩儿了。

    装一镖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来做暗器。这东西寻常可见,方便消耗后随时补充,而且不是金属制品,也方便出行过安检。另外,也是他不愿轻易见血。用这种圆球状东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会轻易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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