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邂逅邋遢乞丐



    胡雪一愣,顿时明白过来。

    二人来到三楼,只见大厅满满当当,一桌桌都是食客。

    左侧墙边,凸出一间客房,门上挂着牌子,写着“欢合居”。

    那间客房孤孤零零,显得十分突兀。

    看来这间雅座的左右,原本一定都有房间。只因要让更多人都看得到“欢合居”,这才全部拆掉,只留下了那一间屋子。

    小二带着他们来到一个空桌,对两人道:“二位稍等,一会儿菜就上来。”

    柳龙安道:“我们还没点菜呢?”

    小儿笑道:“二位不是双峰山本地人吧?这层楼的饭菜都一样,仿照两位仙人当年的享用。”

    听到旁边有人喊道:“小二!”那小二扭头应了一声,向柳龙安一笑,便跑向那张饭桌。

    胡雪道:“快讲给我听听。”

    柳龙安道:“那上边写着,说二十年前,董家寨的举子董凤翔,风流倜傥,名动荆楚。他爱上了金龙王的三公主。

    “二人总是在这里偷偷相聚。店中伙计经常看到他们,有的时候哭,有的时候笑,爱得如胶似漆。由于人妖两族全都反对,他们就偷偷修炼仙功,最后羽化登仙了。”

    胡雪听得出神,见他讲完,幽幽地道:“幸亏没订上那间屋子。”

    柳龙安道:“那是我爹娘相会的地方,咱们这是替他们故地重游。”

    胡雪轻声道:“我不让你受那么多挫折。”

    柳龙安猜到她的心思,是说在那屋吃饭并不吉祥,笑道:“和我父母相比,我已经算是很幸运了。”

    胡雪低头道:“咱们办完事情,早些离开双峰山吧。”

    柳龙安醒悟,虽然她已被舅舅和舅妈容纳,但仍然害怕在这里受到冷落。

    正说着话,小二将饭菜送来。

    柳龙安刚刚拿起筷子,忽然发现旁边相邻的两桌,坐着十几个男女,竟然全都是妖族。有几只鹰、雕、孔雀,还有几只红色、绿色、花色的大鸟,状貌各异,叫不上名字。

    胡雪神识功力不够,虽然有时通过感受阴气,也能够辨认妖精,但遇到功法较为深厚的,便难以认清。

    柳龙安不敢对她说出,便用筷子沾了茶水,在桌上写了“妖族”两个字。

    经过喜琴子夫妇介绍,二人都知道双峰山人妖分治,山区深处为妖族区域,山区外围为人类范畴。但彼此为邻,难免相互混杂。尤其是妖族办法很多,化身人类极为方便。

    忽见楼梯口上来一个邋遢乞丐,头发和胡须斑白,穿着破衣烂衫,一手端着一个脏兮兮的黑陶碗,一手拎着一个土色酒葫芦。

    饭店往往最讨厌乞丐。他们总是在客人身旁转来转去,期盼客人快走,好吃些剩饭剩菜。有的还伸手抢桌上饮食,甚至偷客人身上的物品。他们大多肮脏不堪,身上散发着臭味,极为影响食客的雅兴。

    这个老乞丐能闯上三楼,已经很是不易。显是饭店客人太多,小二们一个不留神,将他漏了上来。

    老乞丐眼望着“欢合居”,嘴里嘟嘟囔囔道:“二十年了,二十年了……整整二十年了……”

    他走到那两桌妖族旁边,对桌上的人道:“你们帮我付钱,我也开一桌,行不行?”

    那桌妖精都是一愣,一个老鹰道:“滚开!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乞丐道:“我们都很饿,你们行行好,我就要一桌菜,十斤好酒,别的不要。”

    那桌妖精都被他气笑。老鹰扔了一个铜板给他,道:“别烦我们昂!快走!”

    邻桌人也听到乞丐的话,都转头望向这边,饶有兴致地看起热闹。

    老乞丐在两个妖精的座间,将头颈伸到桌前,右手食中二指扣住两眼下眼皮,轻轻向下一拉,似乎是要做个鬼脸。

    不料,那些妖族都腾地站起,纷纷离座,撒腿逃走。旁边那桌的妖族,也都一脸惊恐,随之奔下楼梯。

    老乞丐顿时眉花眼笑,一屁股坐在桌前,抄起一双筷子,乌央乌央吃了起来。

    刚吃了几口,两个传菜的伙计看到,慌忙跑了过来,道:“老大爷,别在这捣乱,快走!快走!”

    说着,二人上前就拽,却哪里拽得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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