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八章 汝南局势渐稳定 颍川势态陷胶着



    出了太守府,黄盖笑对桓玄说道:“桓君,今铁官刑徒已然成营。编伍的时候,我细细看了,老郭带来的这些人虽因常年在铁矿中劳作,显得骨瘦,然瘦而不羸,只要稍加调教,必为虎狼之军。如今又得了兵器。从今以后,这平舆城必固若金汤了啊。”

    铁官刑徒附奴常年从事重体力劳作,尽管大多都很瘦,但并不虚弱,只要给些时间,补充些营养,力气上必胜过常人。又且,铁官刑徒从事的劳作大多需要配合,一个人是做不好的,在铁矿里实行的又是军事化管理,较之常人也更有纪律性组织性。

    桓玄对这近千铁官刑徒也是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有此千人,确可足保平舆不失了。”

    文瀚插话说道:“兵库中现尚有军械数千件。桓君,何不将之全部取出?”

    “全部取出?”

    “对啊。黄君带来的那些人,除了老郭的铁官刑徒附奴,还有千余的百姓豪杰啊!何不干脆将他们也一并编入周氏部曲?”

    桓玄心道:“我何尝不想!”只是这千余的百姓豪杰不比铁官徒刑附奴。

    铁官刑徒附奴或为刑徒,或为奴隶,将之临时组军,把他们编入自己的麾下,反对的人不多。百姓豪杰都是编户齐民,正儿八经的汉家良民,桓玄一个百石兵曹椽,哪有资格把他们编入自己的手下?就算他们中有主动投军的,也得太守出面任用才行。

    黄盖亦知其中关节,笑道:“府君不是已有令下,凡‘有意杀贼报国者,可去袁功曹王主簿处报名’么?只这新编而成的‘铁营’已够桓君忙活的了,哪里还有空去理会他们?”

    “这倒是。”

    旋即桓玄对着韦强等人下令。

    韦强庆锋许阳文瀚等人被桓玄委任为“曲长”,虽不是出自朝廷的任命,但各自也有了四百人的手下。汉家最重军功,可以想象,只要黄巾还没有覆灭,有了这四百人在手里,他们早晚能立下更大的军功,早晚能博得一个正式的官职。

    韦强答道:“桓君,你放心去休息罢!分发兵械的章程你已经定下了,吾等必能按照你的章程,把它办好。”

    所谓“章程”,其实也很简单---两汉的部队主要分为四个兵种,步骑车水。

    具体到汝南郡来说,因为汝南既不临海,又不在边疆,且郡中亦无归属朝廷直接管辖的“将屯兵”,只有一些负责地方治安的郡卒,因此既无水军,也无成建制的骑兵。

    至於车兵,早在前汉武帝后就已被迅速发展起来的骑兵所代替,时至如今,虽然建制还在,平时大多用於礼仪,充当仪仗队,在战时,也通常只是被用於运输辎重或结营防御。汝南亦无车兵编制,虽有些轻车,数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计。

    也就是说,汝南现有的兵种大多是步卒。

    两汉的步卒分为三种:不着铠甲的轻步兵披甲执锐的“甲士”和使用强弓劲弩的弓弩兵。

    其中,弓弩兵虽属於步卒范畴,但平时基本上单独编制和管理,平时单独训练,战时配合其它步卒或单独执行作战任务。

    桓玄“分发兵械的章程”即是按此制定的。说白了,他这个章程依据的还是汉军的惯例。

    他从兵库领来的军械有刀有矛有甲,也有强弩。

    强弩乃是杀人利器,此前曾有人谏言禁民间买卖此物,虽没有获得执行,但由此也可见朝廷对其之重视,郡中储存的也不多,他只领出来了两百件。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弓弩的作用,他决定依照汉军之惯例,从“铁营”这一千二百人中选出两百个力大能开强弩的人,单独编成一个曲。

    这两百个人已经选好了。百人一屯,两个屯的长官也已经定下,一个是高佳波,一个是铁哲。

    高佳波擅使强弩,其兄高凯平擅使长戟,兄弟二人在乡中并有勇名,乡人称之:“大戟强弩不能当”。铁哲虽不擅强弩,但擅射。他两人轻侠出身,各有勇武,投靠周澈的时间也早,忠诚度不在话下,由他两人来分别出任两屯的长官最合适不过。

    弓弩是远射武器,不管是在战争中还是在平时,杀伤力均胜过普通的步卒。两百个弓弩兵放在一起,杀伤力更大,必须要交给最信任的人。既然弓弩兵单独编制,分发兵器自也就要单独分发。桓玄所谓的章程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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