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9章 他的魅力



    这下子,之前记者们准备好的那些问题全都用不了。!

    他们早打听到了这次电影的男主是个新人,而且是在海选过程被制作方一眼看,甚至没有通过复试直接定下来了。

    这样大制作的电影,对手的咖位又是影后级别,难免会让人怀疑他背后是不是有什么财团运作,带资进组。

    记者们准备的问题也都是和这些相关的。

    但是,等他们看到汤予琛的时候,觉得这些问题不用问了。

    只要眼睛没瞎的人看得出来,汤予琛绝对能够胜任这个角色。

    那无可挑剔的外貌和旁人想学都模仿不来的独特气质,算他是个演技平平的新人,演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因为他本身的气质和他要饰演的角色很贴合。

    此刻,记者们正卯足了劲儿四面八方的找着各种角度疯狂的给汤予琛拍着照,而角落里的程思慕,则是看着汤予琛有些失神。

    这还是程思慕第一次见到汤予琛穿西装的样子。

    黑色西装向来是把双刃剑。

    若是气质不佳的男人穿去,能廉价得像个门推销三无产品的销售。

    但是相貌、身材、气质出众的男人穿去,能瞬间迷倒万千少女。

    汤予琛显然是后者,简单一套黑色西服,却能被他穿的如此韵味十足,还带着两分别人都没有的邪气。

    可是,程思慕更多的注意力,却是在汤予琛的手。

    他戴了一双黑色的手套,材质隔得太远以至于程思慕有些看不清楚,不过她谁都清楚他戴手套的原因。

    程思慕强压下心里的酸楚,至少现在不是她能失态的时候。

    不过,这个特殊的搭配居然没引起其他人的过多关注。

    一来是因为明星们走红毯时本来经常会有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时尚造型”,二来则是因为这身打扮在汤予琛身并没有显得太过特别。

    穿黑色西服的时候戴一双纯黑的手套,要是换做别人这很可能是一场造型失败的灾难片,但汤予琛却偏偏能压得住这个造型,看去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汤予琛没有像白墨染那样停下来在签字墙留下自己的名字,也没有停下脚步摆pose给媒体拍照的觉悟,而是直接走到了白墨染身边,两人相视一笑。

    如此俊男美女的组合,让人觉得养眼又般配。

    程思慕突然觉得,像汤予琛那样的人,天生应该像白墨染那样生活在镁光灯下的。

    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一直都是。

    只要他想要,万千赞誉、狂热粉丝、功名利禄......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唾手可得。

    可是,他却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路,卧底在“该隐”身边当了一条“狗”,一当是这么多年,甚至还丢了......

    程思慕心里再次泛起一阵酸楚,忍不住大大的叹了口气。

    而与此同时,人群,还有一个人看着汤予琛和白墨染依偎在一起的身影,眼底泛起一片冷光。他拨通电话,吩咐了一个命令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