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乞丐老根



    风建春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梦中识海中的那盘灰日,依然悬浮在识海内。一想到最后那缕消失的光尘,风建春就感觉到心脏就像被人揪了一把,就有种想哭的冲动。

    老子的嘱咐和诗句依然清晰可闻。可是风建春却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不由的生气埋怨道“妈的,亏我还为你难过,你这老家伙最后都不讲些明白话,整的这么玄奥,还不如不说!”

    风建春懒懒的不想下床,没想到从两天前开始,自己总能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

    两天前的清晨,H县火车站路边。

    “王老根儿啊,你成天的就穿个裤衩子,不冷吗?”

    看着店铺老板和王老根聊着天,风建春就有种好笑的感觉。

    说起来这王老根,却是H县的名人,是个要饭的,学名叫乞丐。

    从自己记事儿起就听说过这位,因为但凡孩子哭闹,父母总是指着孩子说,“别哭!再哭就让王老根把你领走。”就这样,小时候便认为王老根是个大恶人,是专拐走小孩子的大坏蛋。

    当自己大了才知道,这王老根其实是县里第一老实人,很多老人都说,王老根很有原则,要饭还订规矩,钞票给一毛,粮票给一两。谁要是给多了,他会退回去,从不多拿多要,也绝不缠人。

    所以王老根虽然干的是要饭的活,在县里的口碑却还不错,没人嫌弃他,平时街上遇见了还会主动和他打个招呼。要是很多天没看到他,还会有人到处打听他,担心他是不是生病了,才没出来要饭。

    不过随着2000年的物价上涨,王老根的规矩也从一毛涨到了一块钱,毕竟如今的人们零钱也都是一元起步了。

    王老根身体、脑子都没毛病,还长的相当结实,胳膊腿的肌肉把黝黑的皮肤拱的紧紧的,一看就知道有把子力气,一米七多的个头,长相也还不错,不知怎么地,初中毕业后他就干起要饭这行了,干到现在都三十多年了。

    要说王老根真有什么毛病的话,就是他有一怪癖,不爱穿衣服,总是穿一条红裤衩子,H县冬天最冷的时候能到零下二十多度,他也就加一件单衣,从不穿裤子。

    慢慢的红裤衩和不离手的打狗棒都成了他要饭的招牌。

    王老根除了要饭时说些吉利话,偶尔还会来段“霸王鞭”。这“霸王鞭”的名字是王老根自己起的,听起来很霸气,其实也就是北方的秧歌再加了王老根一点儿自己的创意。

    “霸王鞭”关键就在他这打狗棒上。这打狗棒是用一根乌黑的木头做的,两米长,婴孩胳膊粗,可能是用的年长了,表面都有了一层包浆。棒子两头用红绳各系着一个乒乓球大小铜铃铛,上面没有花纹,但却被擦得很亮。在阳光下耍起来,金光闪闪,的确有着一种气势。

    王老根在他走秧歌步的时候,双手就会甩起打狗棒,棒头敲击到身后翘起的脚底板上,就会响起“叮铃铃”“叮铃铃”的铃铛声,刚好搭配上他扭秧歌步子,这就是他自创的霸王鞭。

    风建春就蹲在火车站不远的马路牙子上,观察着王老根。

    他一直对这根打狗棒很好奇,觉得不是凡品,尤其两头的大铃铛,更给自己一种沧桑厚重的感觉。自己曾经几次想要借来看看,每次都被拒绝,几次之后,估计王老根也烦了,见到自己,干脆的扭头就走。

    王老根越是这样风建春就越是好奇,有机会就想多瞅瞅。

    风建春眯眼瞧着王老根,此刻在风建春眼中,王老根整个人雾蒙蒙的,看上去虚的很,好像被一层浓雾遮掩着一样。自从三年前一次意外昏迷,醒来后风建春便有了一种能力,只要他眯着眼,就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在风建春眼中万物周围都多了一层气。此刻风建春正在用这种方法观察着王老根。

    王老根耍完了一套霸王鞭,点燃老板递过来的香烟,看似无意的瞟了风建春一眼,当发现风建春正在打量着他,赶忙匆匆收起要饭的家伙,拐入了路边的小巷中。风建春自己想想都觉好笑,王老根不至于这么紧张自己吧,难道这货还担心自己这么帅的一个年轻小伙,会去当街抢他的打狗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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