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社稷江山-第2/2页
这个情况下如何谈?
这些女子全部肩甲烙上“奴”印,放进各大城的酒楼为妓。
这些文官武将,还有他们的儿子孙子,全部贬为庶民,去戍边兵营垦荒。
从这时候起,但凡有说恢复南宋朝廷的人,一律抓获,决杖40,发往边境去当苦役10年。
攻击官府,暴力抵抗税收的,决杖50,劳役15年。
其余的,蒙元的法制都很宽松。刑罚取消了数十种处刑手段。并且比宋朝的刑罚要轻很多。
前朝打架致命的人,一般都偿命,当时判下来就给杀了。
这里仅仅决杖80,并不索命,关押20年,服苦役后还有活命的机会。
所以在建立元朝之初。并没有西域人,汉人,吐蕃人,朝鲜人,东北人,新疆民众造反的。
元代的最早法规别称“**令”,蒙古语叫“大扎撒”。
元代主要法律,后面相继出台了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其主要的目的,系体现蒙古贵族和色目贵族的利益,它支持封建地主对当地民众的剥削、事实也残酷的镇压人民、搞各种民族歧视。
所以早期的蒙元法制,主要系体现的是它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法规的内涵也是体现残暴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还明文确认蓄养奴婢的合法性。事实上保留了蒙古族的习惯法。
但是一个新的封建王朝,它就这样在华夏神州被一群人这样确立起来了。
不管是谁坐在管理层的位置上,它如果不能体现天下所有民生的众生平等,科技创新,它势必不会久远。
所以我建立蒙古帝国的话,至少要体现一个科技管理。才能维持这个体系的长远目标。
当时的蒙古贵族都是很骄横的等着封赏的,事实也是准备骄奢淫逸一番的。
这种势头在蒙古的封建制度逐渐完善起来此后不久,就有恶习抬头的趋势。
如何管理好这些贵族,如何实现开明的国家治理。
其实在道家的一句话来讲,就是以德服人。
人没有德,不给权力你去乱搞,那么国家法治就不会被小人践踏。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不会糜烂。
所以在任命一群官吏时,这才是考验一个王朝体制是否健全的核心。
毕竟,人,才会体现一种现实作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