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瓜分天下-第2/2页
当时的宋人的记载,事实也没有“四大汗国”的说法,这几个汗国是此后历史研究学家很谬误的加上去的称谓。
这表明,当时事实只有八王。
因为成吉思汗兄弟的分地,都在蒙古东面,合称:“东道诸王”。
而成吉思汗诸子的分地却在蒙古西面。据日本那珂通世云:“太宗所得者,为乃蛮旧地。察合台所道者,为西辽旧地。拙赤所得者,为花剌子模旧地。”
而幼子拖雷当时就继承了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
但是,有学者认为,拖雷并非继承了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只不过是仅仅是临时“管辖”而已,而并“专门隶属”。
因为,成吉思汗的中央兀鲁思是整个“黄金家族”的公产,归历代蒙古大汗所直辖。
拖雷在成吉思汗的继承人窝阔台即位时,就将中央兀鲁思全部奉献给汗兄,就说明了这一点。
拖雷家族则另有“兀鲁思”。据《元朝秘史》记载,拖雷曾获得过成吉思汗5000户的分封。
这一点很重要,这表明后来与元世祖忽必烈争大汗之位的阿里不哥,他继承的只是拖雷的“兀鲁思”而已。
这是一种辖区管理制度,也是蒙古帝国最初的行政管理区划形式。
一方面,成吉思汗之后的蒙古仍然继承了分封政策(例如窝阔台曾经将中央兀鲁思的三千户转赐给皇子阔端)。
另一方面,随着蒙古帝国对异国不断的征服,以及领土不断的开拓,蒙古贵族分配财产的传统又有了新的发展(例如进入中土之后分封的五户丝食邑民等),但最值得一提的却是最终出台的宗王出镇制度。
就是此前说到过的,开始相继分封诸王子为王,统兵出外藩屏朝廷,这就是宗王出镇。
分封兀鲁思的军队是由本兀鲁思的部民形成,完全是诸王个人的私属;而宗王所管辖的军队则多从各个不同来源和兀鲁思内抽出,并非全是出镇宗王的私属,出镇宗王只是以皇室成员的身份担任军政首脑,代表朝廷执行军政任务,出镇宗王的权力往往超越于诸王之上。
这是对诸王制度的一种军事节制,也是一种统一管理形式。
最初的宗王出镇,有较强的独立性,在镇所多沿袭了成吉思汗时期兀鲁思分封的形式和内容,但灭宋之后,元世祖忽必烈对各出镇宗王及分封的诸王兀鲁思普遍削夺事权,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设置行省管辖投下分地、宗王在镇戍区与行中书省等权分治、世袭与非世袭兼行等内容。
另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王族封地之间的相互争夺与战争内乱,一些宗王在镇戍区,却乘机拥有了实际独立的地位。
一种区域管理,事实上演变了成了藩镇割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