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俞大猷之子俞咨皋-第3/5页
    
    当时明军坚持战斗的决心已使宋克对局势有更深刻的认识,而且明军拥有10:1的人力优势!《巴达维亚日记》载:宋克承认“中国人不但拥有一万人及包括战船、击沉船、火船等合计戎克船二百艘,而且中国对我方有令人难以置信之戎克船兵士等大量准备,盖战争系奉中国国王之特命所行……我们若不肯离开,他们诉诸武力,直到将我们从澎湖岛逐出中国境外为止”。所以,宋克认为荷兰方面没有派来支援力量,自己部队再继续战斗下去已没有希望了,必须谈判解决这场冲突。
    当时,明朝政府正面临农民大起义和东北满族力量日益强大的威胁,无力顾及台湾防务,鏖战八个月后,明朝已支出军费十七万七千余两,造成财政困难;而荷兰亦面临孤立无援的窘境。
    七月初二日(公历8月15日),在中国海商李旦的斡旋下,宋克乃与明军主帅(总兵)俞咨皋进行和谈。
    《巴达维亚城日记》纪录当时达成荷兰退军的条件是: 1荷兰从澎湖岛撤离 ; 2明朝对荷兰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3 保障荷兰与中国通商 。
    中国的文献虽然都只提到荷人撤军是南居益力战之功,是荷军“食尽计穷,始悔过乞降,拆城夜遁”、“彭湖信地,仍归版图”,但也留下默许荷军占领台湾的蜘丝马迹。顾祖禹【读史方舆记要·卷99】提到:“总兵俞咨皋者,用间移红夷于北港(台湾地名),乃复得澎湖。”说明双方约以荷兰如放弃澎湖,则明朝对其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此举反映出明人缺乏对台湾的主权意识。经长期闭关自守、实施海禁之后,明人不了解国际情势的转变,心目中仍只有澎湖,明初洪武帝实施海禁,裁撤澎湖巡检司,强迫澎湖居民迁往内地,与台湾联系的机会大为降低。明·给事中何楷疏《春明梦馀录》的记载,就反映了一般明朝官员的观念:“台湾在澎湖岛外,水路距漳、泉约两日夜?其地广衍高腴,可比一大县;中国版图所不载?”所以明朝统治阶层认为台湾既然不在版图之内,被荷兰人先占了也无关紧要。
    从现有史料看,同意荷兰人对台湾的占领,只是俞咨皋等地方官员的私下承诺,未经上报朝廷批准。
    《巴达维亚城日记》记载,荷兰人占领台湾后不久,就同日本人发生冲突,因为日本人反对向他交纳关税。在争执中,荷兰人指出:“台湾土地不属于日本人,而是属于中国皇帝,中国皇帝已将土地赐予东印度公司,神作书吧为我们从澎湖撤退的条件”,现在东印度公司已成为主人,日本人应当向他们纳税。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当时荷兰人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但他们说中国皇帝已将土地赐予他们,则不是事实。因为那是俞咨皋等地方官员的私下承诺,未经上报朝廷批准。所以《巴达维亚城日记》又指出:“中国人已获准前往台湾(指安平)与我方贸易,但宫廷并未公开许可,而军门、都督及大官则予以默许。”。从日记还可看出,当时只答应台南的安平港,并没有答应整个台湾。
    荷兰人撤离澎湖
    七月初三日(公历8月16日),明军大发兵,南居益命谢隆仪、俞咨皋、王梦熊三路齐进,直逼夷城,荷兰人不得不同意撤离。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述:“初三日,我兵(明军)直逼夷城(马公),改分兵三路齐进;而夷恐甚,高文律随竖白旗,差通事同夷目至娘马宫哀禀……并无神作书吧歹;乞缓进师,容运粮米上船,即拆城还城。孙海道(孙国祯)恐攻急,彼必死斗,不如先复信地后一网尽之为稳,姑许之。”
    七月十三日(公历8月26日),荷兰人开始拆城,将建筑材料、大米、武器及其他财物转移至“大员”(荷人称之为tayouan—“台窝湾”,今台湾安平),携同驻台湾第一任长官马蒂孙克从鹿耳门(今安平港口,时荷兰人称为walvis been)登陆,建立新的商务据点。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述:“夷果于十三日拆起,运米下船;止东门大楼三层为旧高文律所居,尚留恋不忍。乃督王梦熊等直抵风柜,尽行拆毁。夷船十三只,俱向东番(台湾)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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