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律师函-第2/2页





    意思就是说,兄弟,我要怼你了,你要么认输,要么就站直了。

    只有法院传票才有法律效应,所以罗达还没有诉至法院。

    “你都把律师函送到我办公室里来了,还要说什么?”周康年淡然说道。

    “罗先生考虑到周先生的实际情况,也不想太为难周先生,只要周先生公开向罗先生道歉,罗先生可以将赔偿的费用减半。”

    “不用了,你回去告诉罗达,只要他想好了,要去法院起诉我,那我就接着,至于最后鹿死谁手,就听天由命吧。”

    周康年虽然没什么本事,不过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听话。

    哪怕是自己儿子的话,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比自己有本事。

    周岁传达给他的宗旨就是一句话,不要怂,就是干。

    所以听儿子的话,没什么不好的。

    再说了,要是真的打官司打输了,不是还有儿子顶着么。

    而且上诉法院,法院也不是直接就会受理。

    从上诉到受理再到进入司法程序,再到开庭,再到结束,少说也要一两个月,多的话半年的时间甚至一年都有可能。

    所以周康年并不是真的一点底气都没有,至少他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与决心。

    而罗达想要速战速决,显然没那么容易。

    周康年铁了心要拖延时间,他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一般人都怕上法院,事实上法院没大家想象的那么糟糕。

    法官也没大家以为的那么愚蠢,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法官一样会偏向社会道德以及事理,法官也不可能那么容易被收买。

    而在案理条理分明的情况下,法官也不会蠢的做出错误的判决。

    不管是周岁还是周康年,都需要时间。

    罗达现在估计还等着周康年服软,然后赔个一百多万。

    可是他显然没有预料到,周岁正在编织一张大网,正在等待着他自投罗网。

    周岁不止是要对付罗达,还要对付他的大行纯净水公司。

    既然双方都已经不死不休了,周岁没理由还放虎归山。

    (本章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