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纽约-第3/4页



    床单的最下面已经事先垫上了厚厚的隔水布,血水被引流到地面的盆子里,罗拉把血倒掉,再拿着水枪进来,把脱得光溜溜的男孩子冲一遍,再仔仔细细地擦两遍,又给他换了新的衣服和裤子。

    她给他买的内裤还是很合身的,就是小叽叽的位置怎么摆都不对,罗拉研究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

    是要往上折的,不是往下折的

    谁叫他被捡回来的时候根本没有内裤穿。

    平时罗拉也不会没事透视别人啊。

    那支针剂的效果实在是惊人,他的身体内部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只过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他的骨头都已经长到可以行动的地步了。

    罗拉很开心地把固定他的东西都解开,扶着他,想要他坐到床沿。

    她的男孩子先是很不适应地缓慢挪动了一下,好像忽然意识到他现在就算动作大一点也不会浑身发疼了,还没等罗拉示意,他就自己翻身坐起来,又下了床。

    罗拉去牵他的手,他就乖乖地反手把罗拉握住;罗拉往前走,他就跟着往前走;罗拉停下来,他就停在她身边。

    从外表看,他就是个有点冷淡的男孩子而已。

    就是眼神有点僵硬。

    戴个墨镜遮住就好了

    “乖啦。”罗拉开心地说,她抬起手,想摸她的男孩子的头发,但不踮脚或者飞起来就只能摸到脸,于是她就退而求其次,摸了摸他的脸,“我马上就带你离开这个城市”

    下一个城市去哪里是罗拉早就打算好了的。

    纽约。

    这座城市的名字时常和繁华、前卫、危险和任何同这几个词语的含义相类似的形容联系在一起。

    但对罗拉来说,这个城市被她确定为第二个落脚点的最大原因只有两个

    第一,这座城市里有很多的超级英雄在活跃;

    第二,这种城市的阳光很好。

    这是阳光灿烂的一天,就像纽约市一贯的好天气那样,空中万里无云,罗拉牵着她的男孩子的手,在皇后区里游荡。

    皇后区是纽约市有名的怎么说呢,相比起来比较贫困和混乱的地区。

    罗拉觉得她可能已经有些被哥谭的气氛传染了,到了新的城市以后,她的第一反应既不是去百货商店大采购,也不是去有名的景点观光和欣赏不过这一点已经被她列在自己脑子里的那个小本子上了,就等着找到落脚地之后过去。

    但到了纽约市后,罗拉的第一反应,就是找一个比较混乱和鱼龙混杂的地方

    她觉得住在不那么豪华、明亮、井井有条的地方比较舒服。

    重点是比较方便她做些不那么普通的事情,也比较好隐藏状态特殊的男孩。

    反正她也早就放弃了融入正常人之中了。

    “这里看起来很干净安全呀,”罗拉对被她牵着手的男孩子说,“你觉得呢我们住在这里怎么样还是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

    她的潜台词是“更乱的地方”,不过也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

    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罗拉也不想表现得太奇怪,而且她的男孩子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她只是想和他说话,并且坚定地认为他能够凭借一些直觉、感情或者别的反正不是智商的东西理解她的意思就像人们总是坚定地认为自己养育了很久的宠物小猫小狗知道自己的情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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