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印加婚俗-第3/3页
如果王子与第一个姐妹结婚而没有生育儿子,就要再娶第二个、第三个,直到生育出儿子为止。因为让王子与自己的姐妹通婚,可使王储从父母双方来说都是名正言顺的继位人。而如果王子与其他血统的女子结婚,王储就会通过母系渠道发生蜕化。因此,印卡王共有三类子女,正妻生的,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血亲女子所生的,血统上是合法子女;外族女子所生的,是混血子女。如果合法妻子未生子嗣,血统上的合法长子可以依法继位。如果长子亡故,其他儿子按年纪长幼递补,但绝对不允许混血儿子继位。如果没有血统的合法儿子,继承权回到最近的合法男性血亲手里。但是,阿塔瓦尔帕却是个例外,他是一个有着基多血统的混血儿子。实际上,印卡诸王都把他们的姐妹留作自己的妻子,因为她们只能与国王结婚,而王位总是需要继承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