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挺期待的
最后翩鸿思来想去,觉得她根本就不可能靠着大胸取胜(按照菠萝的大小,她简直就是自取其辱!),所以她打算回归老本行跳起她最擅长的舞蹈。不过她当年曾经发誓不打算再继续跳起广袖舞了,最重要的就是每一次舞起广袖舞的时候她就忍不住地想起了死去的侯玉英,以及那居心叵测的贤妃和纪南风……
广袖舞已经不打算跳了,那么她必须重新地学起另外的一种舞蹈。
据她所知,不管是何种舞蹈总共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健舞,另一种是软舞。健舞矫健刚劲,软舞优美柔婉。其中健舞如《剑器》、《胡旋》、《胡腾》、《柘枝》,软舞如《绿腰》、《春莺啭》、《凉州》、《回波乐》,是为代表作。
健舞《剑器》,由民间武术逐渐发展而成,一般为女子戎装独舞,也有军士集体群带。
软舞《绿腰》,为女子独舞。节奏由慢到快,舞姿轻盈柔美。
翩鸿从小到大学习的都是软舞,从前的广袖舞也是软舞的一种,靠着挥舞着广袖跳动舞姿。不过这一次既然要舍弃掉广袖,那么自然她必须要找到别的替代品了。
不过和广袖舞很类似的飘带舞倒是可以考虑进去。将手腕上的广袖卷起换成是长长的飘带,舞动起来的姿态和广袖差不多,却更增添了一种美感。若是在舞蹈之中添加进去一些新鲜的元素的话,那么她想要取胜简直就是容易至极!
“姐姐,用膳了。”这个时候,一位身穿粉红色衣裳的小丫头走了进来,这个丫头是昨天苏亚瑾吩咐过来照顾她的,翩鸿第一眼看到对方就喜欢上了对方。这个丫头的名字叫做“可秀”,人如其名,长得十分的秀气。尤其是她的眼睛大大地想铜铃一般,圆滚滚地别提有多么可爱了。可秀的年龄大概有十二岁左右,身高还只是到了她的肩膀处。不过别看她的年龄小,其实在艳红楼里面就属她最吃苦耐劳能干了。听说可秀的家乡很穷,是被亲生父母给卖到艳红楼里面去的。可秀很乖,第一天来到艳红楼的时候就很卖力干活,也不哭也不闹。深得美大叔老板的喜爱。
“放下吧。”翩鸿不自觉地发现自己又看着可秀的脸发呆了,于是连忙在转过头去。
“姐姐有什么烦心事吗?”可秀体贴地为翩鸿盛上了了一碗老鸭汤,关切地问道:“可秀瞧见姐姐从昨天起就开始愁眉苦脸的了。”
“是吗?那真是对不起了,害你担心了。”翩鸿有些过意不去,居然连个十二岁的小丫头都开始担心她了,于是她红了一下脸,心想到底要在怎么和可秀说起花魁的事情啊。
“对了。听亚瑾兄说过,百花争赛是艳红楼的所有佳丽都必须参加的,那么可秀你会不会参加?”翩鸿突然想起了这个事情,突然问道。
“不,可秀还不到资格。”可秀失落地低下头去说道:“可秀年纪还小,还只是一个帮工。根本就算不上佳丽。”
“咦……”翩鸿拉长了尾音,有些不解地看着可秀。按照可秀的容貌绝对是可以比的上艳红楼的其他佳丽。(好吧,她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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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大人的第一天就要求苏亚瑾带着她到艳红楼到处逛了逛,自然也粗略地领略了一下艳红楼的整体水平了。)不过可秀的年龄好小。但是若是从小培养的话,可秀长大以后绝对可以算是一个大美人了!
(花*心:混账!女儿啊,你难道是想让可秀从小就是妓女吗?你这么这么狠心啊!可秀找你惹你了?)
(翩鸿:(⊙o⊙)啊!这是误会误会……当我没说过哈……)
(花*心:女儿啊,有的时候俺觉得你是少根筋呢!)
(翩鸿:后妈,你不要再虐我了。脑子本来就不怎么灵光了被后妈你这么一整都已经变成脑残了。)
(花*心:找打!!)
“老板不让我去。所以就没有去了。(touwz)?(net)”可秀说着,不过倒是没有太多的可惜意味。也是啊,或许对于可秀来说能够留在一处有吃的有住的地方就可以了别的她也没敢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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