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来到大明-第2/3页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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