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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最大的校区。他的七年都在这儿度过。在时不觉得时光匆匆,隔两年回来看,且是这样烂额焦头的当口,怀念的意味立马就浓了。那时的囚笼即便是囚笼,也还可以轻便地从岛的这头走到那头。不像现在,镣铐都已带上。

    七点二十分,天空还只是初露晨曦的淡蓝色,云层很少。正是暑假,红色地砖铺就的人行道上,行人也很少。身临其境,他才发觉这里的树木与草坪比记忆里要青翠得多。他再举起手机,拍了张照片发给司芃:“我在NUS。”

    很快收到回复:“这么早就过去了?”

    “嗯,明天就回国了,等会陪老师跑会步。”

    “那你多拍点照片发过来。”

    “司芃,你去办护照。我不想就发照片给你,我想带你一处一处的走。校园很大,我们慢慢走,走一天都走不完。”

    “好啊。那我等会就去照相,拿数码回执。”

    她好配合,这样的乖又让凌彦齐心酸,想自己配得上这样的好吗?他在文字框里敲上“我爱你”三个字,愣是不敢发出去,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

    这三个字,他轻慢地说过无数遍。把人追到手时,他说过;哄劝别人开心时,他说过;情书里说过;派对上说过。唯独不在心里说。

    现在正好反过来,心里说了无数遍,毋庸置疑的,不会再有这样的爱。那说惯了甜言蜜语的嘴,便要受到惩罚,不允许表露真心,还怕玷污真心。

    竟是如此难受。凌彦齐无言地抱着手机,靠在大王椰笔直的树身上,直到有人从身边跑过去,又跑回来:“哟,肯尼斯,你真是好闲散的命,跑回学校来发呆啊。”

    凌彦齐苦笑一声,把手机揣回兜里,跟着跑上去:“发什么呆,等你啊。都跑去别人面前告我状,说我不来看你。”

    是他的导师李正勤。虽是文学院的主任,却是纯正的白人男性。生在澳门,长在新加坡,求学英国,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北京大学担任过教职,最后还是回到新加坡。

    除了英语、法语,还精通粤语、国语、闽南语。

    中西荟萃的半生经历,让他在比较文学领域眼光独到,个性爽快简单,没有华人师长的迂腐书斋气。所以凌彦齐才会想考他的研究生。

    也不难考,现在谁还愿意读个中文系,即便是NUS的中文系研究水平世界前沿,也没用。现在的学生最爱法律、医学和商科。

    难得从本科上来一个根正苗红的,李正勤是想好好培养他。只不过凌彦齐有预期,知道这条路走得再好,也得半路下车,所以一直都是兴致大过刻苦。

    人各有志,李正勤也不勉强。少了那种必须要做出学问的置气,两个人的相处都简单融洽,不像师生,像忘年交。

    他跑在前头,特意带着凌彦齐绕了大半圈校区。

    文学院,中央图书馆,淡马锡生命学院,社交俱乐部,……这些轻快明朗,以白,蓝为主色调的建筑,都是凌彦齐熟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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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久不曾想起。这一刻它们像搭积木一般,在脑海里层层构建起来。

    李正勤在前面说什么,凌彦齐也没听见。自从郭义谦把那戒指交给他后,他做什么都是神游状态。

    一开始见到这满目的苍翠和怡人的宁静,他只想,要是能带着司芃在这里生活,多好。和前天一样,他只是笼统地去想,要怎样带司芃来闲逛他的过去。

    可随着旧日景物一点点地搭起来,搭得越来越快,这想象渐渐不受控制。哗啦啦的由近及远搭起来,石阶、缓坡、草坪,教学楼、树木,天空,没完没了……,它们还在脑海里不停的建构。

    建构起司芃的模样,建构起她那日的穿着,她不一定非短裤不穿了,她也穿裙子,那种长长的,裹着腰的半身裙,一走动,来阵微风,裙子往一边摆去,那双光洁的长腿就沐浴在这片清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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