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第3/4页



    以及对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偷了师父的武功秘籍,跑下了山。

    辗转多日到了京都城。

    在李老爷家当起了长工。

    因为干活勤快,备受李老爷赏识。

    彼时,李老爷人老心不老。

    五十岁的高龄,毅然决然地娶了一个十六岁的黄花闺女进了门。

    成为邻五房姨太太。

    那姑娘也是个可怜人。

    出身贫苦,父母本是李老爷家的佃户。

    后来遇到虫灾,地里收成不好。

    不仅家里口粮短缺,而且连李老爷家的租子也还不上。

    父母不得已将女儿卖给了李老爷。

    这样起码全家不用饿死。

    女儿也能有一条活路。

    然而姨太太是娶进门了。

    可李老爷一大把年纪,早就有心无力。

    因此,为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感,养成了一些十分变态的习惯。

    姑娘每日经受折磨,苦不堪言。

    后来实在受不了了,便想跳河轻生。

    却被胡勇无意中发现,及时救下。

    胡勇劝她要珍惜生命。

    姑娘觉得胡勇是个好人,内心颇为感激。

    一来二去,二人就擦出了火花。

    每日趁着李老爷不在家,便厮混在一起享受男女间的欢愉。

    却不想,纸终究包不住火。

    二人苟合的事情最终还是被人撞破。

    李老爷大发雷霆。

    他不舍娇嫩的五姨太,只能命人将她软禁起来。

    但是对于给他戴了绿帽子的胡勇,就没有丝毫情面可讲了。

    当然是怎么残忍怎么来。

    于是,胡勇便落得四肢被断,子孙根被切的下场。

    ……

    走马灯跑完,胡勇的生平,也尽数记录在了《罪灵图录》上。

    观尽其生平,林默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胡勇的罪恶值是三星了。

    按理,他不过是与人私通。

    而且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并没有强迫对方。

    也没犯过伤人性命的大事。

    罪恶值最多也就一星。

    可当看到胡勇的时候,他就清楚了一牵

    ——他吃了他父母身上的肉!

    当年闹饥荒的时候,他为了活下去,吃了父母的肉。

    那个时候,其实他的父母并没有死去。

    可依然甘愿将身上的肉剜给胡勇吃。

    最终,胡勇活了下来。

    而他之所以偷跑下山,忍受不住寂寞是一方面。

    但最重要的是,他受不了内心的谴责和煎熬。

    寺里那些每次诵读的经文,非但不能让他平静,反而让他本就自责的内心备受煎熬。

    于是……

    若胡勇是好人,肯定谈不上。

    但他是坏人?

    好像也没有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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