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花前月下
人族素来重男轻女,允许男子寻花问柳,见一个爱一个;却对女子标榜父纲,夫纲,子纲,还吃饱了撑着,研究出一个三从四德的东西,时时约束其言行不说,还大兴女子无才便是德。
我记得有一次飞身下到一官宦人家,正好撞见一老嬷嬷训导一豆蔻年华的年轻女子:“小姐,您是大家闺秀,切记,笑不露齿。”
笑的时候,还要记得把牙齿藏起来,那还叫笑吗?
想来,如此高标准严要求,我此生都只能望其项背,于是,干脆舍弃女装,扮成男相。
别说,如此打扮下来,很是风流,比之女相,竟胜百倍。
“王……”
我牙齿咯噔一声,这孩子,傻不傻,刚重申三遍,告之他现在两人的身份背景,这还没出十步,怎就忘了?
“是公子!公子!!”
我气急败坏的吼道。
“公子,我们这是要去哪?”
司启被吓得不轻,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般,赶紧低下头,小声问道。
去哪?
我心情又好了。
“你去那里先探探风向。”我站在街口当中,指着前面一门面阔气的店:“大爷我今日定要去看看那温柔乡是个什么东西。”
早就听说,人族有个让男人乐不思蜀的温柔乡,那里面遍地是甜言蜜语,住着无数花容月貌,身体柔若无骨,随便抛个媚眼,或是呵口气,都能让男人意乱情迷,情难自控的女子。
这等奇事,我岂有不见识的理?
我正沉溺于这等自得其乐的美事中不能自控时,街头突然冲出一辆受惊的马车。等我发现,为时已晚。眼见着马车就要将我的身体碾碎之际,一个人影飞出,挡在我面前,硬是用蛮力拦下了这匹发狂的惊马。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赞誉,我晕晕乎乎,没头没脑的跟着瞎喝彩,好似被救的,另有其人。
“公子,没事吧?”
这才想起,他这凡人,误打误撞,已是本神君的恩人。戏文中这一幕常见得很,若救的是女子,这女子必是以身相许;若救的是男子,这男子必是义结金兰。
好在我今儿是男儿身,要不,可就亏大罗。
想到此,不禁又为自己的未卜先知,自乐了一回。
不料,就这么点自娱其乐,竟也引来旁人无数猜疑。
有说:“这公子,莫不是吓傻啦?”
有说:“模样俊俏,却不是礼仪之人,实在是可惜。”
有说:“定然是哪个官宦家的无良公子,不学无术,救命之恩,都视而不见。”
还有说:“难怪刚刚见他打发手下,去了怡红院,不知羞耻。”
口舌之灾,看来已是四界通病,我这祸根,走哪都不是默默无闻之辈。
赶紧拱手作揖,正要言谢,不想又被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眸给吸引得忘了正事。
四界之中,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颜色如此独特的眼眸。
真是好看得要命。
眼眸的颜色,在魔、妖、人三界并没有多大含义,但在神界,则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也是检验神力高低的一项硬性指标。
像我,平日里虽与族人无异,是最寻常的黑色,但我穿上战袍,或是决意与谁打架斗殴时,我的瞳孔就会恢复其真正的颜色——赤。
纤琼是金,柳陌是黑中带墨绿,瑶华是紫,云湛是蓝。而父神的权杖上,刚好镶嵌着赤、金、黑绿、紫、蓝、冰魄、黄七颗颜色各异的能量晶石。
传闻,父神的神力本是靠修为得来的,但因生存环境的改变,父神创造的四界在不可抗拒的因素之下,慢慢脱离他的掌控,其神力也相应着被削弱,眼见着浩劫难过时,洛河之神赐予了他这些晶石,让它们成为了他的另一个神力来源点,这才得以延续了父神后来的一百个千万年。
还好这琥珀色不是出现在神界,否则,只怕这男子要被当做异物处置,那就真是可惜了这么一双漂亮的眼睛。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我记得戏文上是这么演的,凭着仅有的那点印象,特意装得如一个读书人般,旨在打脸刚才那群好事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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