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邪功霸天-第2/2页
    
    他居然轻视他。扶苏张开了的嘴巴仿佛在说:渺小的杂种,记住你的身份。在我伟大的身体面前你只是一只蚂蚁。好好享受最后的日子,因为这种日子你所剩不多了。二弟!二弟……
    这种事正是现场的翻版。
    胡亥若想得到政商的重视,他也是不得不如此,必须要这样干。但是他的这个做法,并没有得到李斯赵高等人的认可。赵高一定对他很失望吧!用这个方法,低俗。果然还是一个不成大器之人。若是没有我的帮衬,你在你的兄长面前断无一争之理,你的这个性命也早已死了千万次。
    你实不是扶苏的对手,至于玉石油此人,他是一个妖魔,一个妖怪。来自于迷茫森林的一个化形级妖魔。
    辰风少年在密林中行走,一连过去了三日三夜,期间猎杀妖魔过百,战斗力也是爆表到极致。
    人的名,兽的血,辰风兽性大发越干越起劲,越杀越精神。一干妖魔让他杀的鬼叫狼嚎,惨叫连连,辰风越杀越狂妄,他杀得发了狂。完全忘记了此行历练的目的,也忘记了身处于危难之中。这样的狂杀只是会引来更多的魔兽,更大的反抗,更多的人,更加级别的妖怪。
    他杀得发狂了,也许见了血便是会更加的血腥。血魔诀见了血更加的疯狂,也许因为它的控制,也许人的天性来源于“嗜血”。
    血魔诀心法见了血更加的疯狂霸道,更加的兴奋。总之,我们见到的结果是辰风疯了,越杀越勇敢,如同一个嗜杀如命的疯子。
    凶猛,血腥,暴躁。所过之处,鸡犬不留。魔兽世界里内脏散落了一地,动物们的尸体被完全蒸发溶入了辰风的表皮。此刻的他满身血腥,如同修罗地狱中的夺命判官。也许叫他“辰风判官”合适不过。此刻的天色近了黄昏,满目都是苍凉的黄色。
    一连几天了,[辰风夜里便栖息在树上,他似乎回到了野人时代,]天气有些冷,他用背后背负的长刀剥削了一只马头羚羊的皮,之后利用太阳晒干,用来保暖。这一种羚羊长的奇形怪状,是马非马,是羊却又与羊没有血缘关系,他的皮很有用。说到底辰风得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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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