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吉良万事屋-第2/3页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讲着话,声音透过布幔传到大妖的耳内。

    被人称为三爷的少年人一马当先,掀开帘子,走进了老宅的卧房。只是他才信步而入,又捂着鼻子倒身退了出来。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反倒平添一丝沧桑和狼狈。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平日里接取任务,处理毛坯等物的办公大厅。而这些东西的味道日积月累下来,甚是刺鼻。

    果然,古怪的气味从三爷撩开布帘子的刹那,随着男子爆退的身形迫不及待的从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新旧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怪味,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虽然只嗅了一口,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却深深皱了起来,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继续退开两步。

    王家的三少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也都一点就是透,才情姿色都很不错。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因常伴老父也就是现任王家家主左右,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妥持重。也正因为如此,原本王家大院的人根据其身份称其为三少爷的,但家主的小儿子王屯屯自我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下人一番,他们体会到其中意味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此次少来回收吉良万事屋的产业,原本只需要一些下人来做就好。但三爷心细,不辞劳苦跟过来。此时被房间内部的异味熏出来,他虽心中不喜,但性格使然,便皱着眉头又掀开布帘走了进去。

    老成持重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简单的观察了一下四维摆设,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浓浓的草药味道从他的身上剧烈的散发出来。

    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在众人眼中,那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脑瘫儿。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缺失,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迟钝。

    深深听闻吉阿满之名的蓝衣小厮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靠在三爷边上耳语了两句,大概是在介绍吉阿满的事。王屯屯听着这些话,眉头微皱着,间或也瞅瞅吉阿满一眼,随即目光变得飘忽而不在乎了。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理会他,傻子罢了”三爷快言快语,当着大妖的面这样说话,转身又指挥一个下人道:“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但三爷随即又看了一眼这个家徒四壁的小房间,环视一圈,皱了皱眉头:“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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