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所谓潜规则
大业三年,杨广颁《大业律》。杨广修订了法律,主要是对隋文帝末年比较严酷的法律进行了改革。“炀帝即位,以高祖禁网深刻,又敕修律令,除十恶之条。凡五百条,为十八篇。五刑之内,降从轻典者,二百余条。诏施行之,谓之《大业律》。”
固然说乱世用重典,那也是要有针对性的,终究是治标不治本,若是民心可用,哪来的那么多乱世乱行?
当然,其中更具体细节方面的修正就不去多说了,除了上官婉儿之外也就白顺加上孟海公略微插得上嘴,很多细节还需要更多的人来弄。
再有则是上官婉儿三大政见的商议。
女官这个不好弄,虽然说在民间道德方面没有理学压制,但是毕竟没有人群基础,有多少世家小姐像上官婉儿那样饱读诗书?更何况还要是以孟海公的势力为基础,更是寥寥无几,所以也无所谓,政令可以下达,能捞到最好,捞不到也没办法。
不过,通过考虑如何推动女官制度的问题,众人却是反而推行了另一个‘传说中的制度’——军功爵。
当然不可能直接强行上二十等军功爵,毕竟那玩意本质上相当于分封制,照抄不是历史的倒退了啊。
基本上来说,大多数东西也就是隋唐的府兵制,同时尽量把田亩控制在自己手里,就算是赏赐下去所有制也在官方手里,算是大唐制度的简易版吧。
当然,这个不是关键,推行这些一方面是为了征兵,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按照规定,“三年一简”,即3年征一次兵。凡20岁以上的健壮丁男,都是简点对象。简点标准,以资财、材力、丁口三者为据,“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
孟海公这边早期发展阶段自然不可能那么考究,在财政足以支持的情况下尽量爆兵才能存活发展下去。
话说回来,这个政策的另一个目的其实是在推行女官方面。
目前来说,从文官方向推行女官没有足够的群众基础,普及教育之类的事情更是以后的事情了。不过上官婉儿看到了军方有樊梨花、马赛飞等人,在军队里面占据了很大的分量,既然如此,何不乘着这个机会把女官推进到军队里?
虽然说女人在这方面天生弱势,但是其实这个社会如此艰辛,还真不缺孔武有力的健妇,可以说不存在文官方面没有人群基础的问题。
至于说社会认同,活都活不好,哪来那么多心思去哔哔?这会儿当兵可不是什么避之不及的事情,挤进去混口饭吃的大有人在。更何况有几位女将军珠玉在前,些许屁话也是无须在意。
这个事情就有黑白夫人去处理了,樊梨花毕竟是全军总帅,不可能跑过去训练女兵,马赛飞则要忙着辅助上官婉儿去处理政务,城里面杂七杂八的事情更是不用多说,黑白夫人也就勉强抽出点时间去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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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女官》之外,《劳役》和《修文馆》那就不是现在的事情了,现在去减免劳役年限那就是扯淡,生产力严重不足好不好?至于修文馆,那完全是没有这个基础,没有一点政治经济文化的底蕴,玩得出什么修文馆?
当然,说到修文馆,孟海公也没忘了搞一点类似的东西。
招贤令、黄金台、青玉案、修文馆……
反正就是这类的东西啦,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和隋朝当前的科举没有什么区别,至于能不能网罗到人那就不知道了。
据记载杨广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臀力骠壮十科举人。”
什么品德、性格、学业、武艺都在科举范围之内了,只不过毕竟一个帝国而言,有些东西执行起来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隋朝仍然是让五品以上官员推荐人,没有允许平民“投牒自进”参加,也就是说本质上还是察举制度而不是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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