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新基地 淡水商社-第3/5页



    看来是不能放屋里了,但现在朱林并没有足够的木头再让他搭建一个工作室或者地下室了。

    朱林只能先将锻造炉的事情放在一边,他从背包中取出了一块碎布,当他看到手上的碎布直接傻眼了,你见过有人把一米乘一米的布叫碎布?

    如果这叫碎布的话那什么叫整布?难道只有明朝那种一匹一匹卖的布才叫整布吗?这简直是暴(丧)殄(心)天(病)物(狂)……看来自己的第一桶金有了。

    想到这朱林瞬间感觉自己满血复活,拿着自己心爱的四级小石斧就出门了。绕过淡水社,趁着天还没黑,朱林开始遇树撸树,遇草撸草。等到傍晚回家的时候,朱林身上又有两千多的木头和八百多的植物纤维了。

    回到家门口,发现乌玛朵正焦急的在门口打转。“阿爸找你,让你去家吃饭。”朱林盯着乌玛朵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小妮子眼神有些闪躲。便将脑袋凑近乌玛朵问到:“你不会是将我们的小秘密告诉你啊爸了吧?”

    “没……没有!”也不知道是感受到近在咫尺的朱林呼吸的热气打在脸上,还是言不由衷的羞臊,乌玛朵的脸顿时红了起来。

    好家伙,朱林这一看就知道事漏了。

    不过没关系,人只有当你展现出自己的强大,才更容易虎躯一震!你一个废物点心,凭什么让人信服你?反正也没人看到朱林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我用了点自己的办法盖房子,快是快了点,但又不是凭空出现的,怎么了?只要朱林咬死不说,除非巫马翻脸直接动手,不然人有点自己的小秘密,怎么了?再说了,真就是被人发现了,大不了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是神仙,怎么了?

    朱林跟着乌玛朵回到了淡水社,索玛已经给他们准备好饭了。

    还是满满一陶碗的大米饭,再加上一大块烤的焦黄的巫马他们今天打回来的野猪肉。

    席间朱林也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巴赛人的事情,巴赛人或者说整个台湾基本上大部分民族都还处于母系社会。也就是女子承担主要的家庭劳作的任务,例如种植、制作手工艺品、做饭和收拾家务,而男人负责打猎。

    所以跟汉人完全不一样,索玛的丈夫并没有和她住在一起,而是住在自己家。淡水社也是原始的集体公有制,还处于按需分配的情况。但往往有能力的人会比其他人多分一些战利品,这也是为什么巫马一家可以用的上布而有的淡水人还是用兽皮裹身。

    当然,也有因为曾经澎湖水师驻扎是,明军将领为了交好巫马送的一些礼品,包括那把雁翎刀。

    而巫马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一家比较特殊的原因,身处母系社会,一般都是男子跟着妻子住,或者分居,除了生孩子的时候在一起,其他的还是各住各家。

    而利东是巫马的父亲带回来的,那个时候利东才两岁,巫马也才五岁。具体原因巫马的阿爸没说,但他说利东不是巴赛人,很有可能是南边的洪安雅人。(还是郁永河这个lsp的裨海记游,他说洪安雅人肤色白皙,长相甚好,其他平埔族甚陋!就是说除了洪安雅人他觉得长得漂亮以外,其他的生活在平原地带的台湾原住民他都觉得丑!那个时期具体的流传资料很少,也只能从明清官员的游记和西班牙人,荷兰人的资料里面找。)

    因为巫马的阿爸曾经去过南边和人交易。台湾原住民没有远洋航行的能力,巴赛人也只能在近海捕鱼,或者是划着小船沿着海岸线和其他部落交易。沪尾社就很擅长在海里打鱼,虽然他们人数很少。

    巴赛人甚至可以划着一种叫艋舺的独木舟,从淡水去到鸡笼和当地的部族交易,或者去到宜兰和噶玛兰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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