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喜欢
我着实不喜欢自己的名儿,白暮,谐音“白目”。凌晨甚至叫我白痴,白痴鼻涕虫,还有等等衍生出来的难听绰号,在他的眼中,我就跟我的名儿一样,笨笨的。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喜欢他。
我喜欢凌晨很久了,那时年纪小,不懂得什么叫做帅气,也不明白什么叫做优秀,喜欢上他的原因简简单单,只是因为某一天,他捉着我的手说,“你是我的人”,这么一句话瞬间戳中了我的心窝,从此之后我就有了这样的认知。
自那以后,我心甘情愿地陪他玩游戏,再也没有半点不耐。幼时,我们玩得最多的是角色扮演:他当警察,我当犯人,他用手铐铐着我去“游街”,或者用玩具枪抵着我的脑袋,阴沉地说“下辈子好好做人”;他当八路军,我当汉奸,当然我又是备受凌辱的那个,他会将我的双手捆绑在我的背后,让我跪在他面前;他当医生,我当病人,至于过程,我并不想多说。
总之,他的角色总是前程似锦,无限绽放着光彩,而我的角色都是低微的,且没什么尊严。
年少无知的我,从未心生不满,甚至以此为荣,每日都觉得很快乐。因为只有我一人知道他是有着如此远大的理想,分享着他的秘密,我是他的人,自然要协助他。
随着年龄的增长,凌晨开始与我划清界限,不愿意与我接近,也不愿意与我玩,按照他的说法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这句话,我在古装电视剧里听过许多次,也大概知道些眉目。我当时听到凌晨将这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我郁闷了一下:“可以前你当法医,我当尸体的时候,你脱过我衣服……”
凌晨憋红了脸,别扭地将头转了过去:“那时以为你是我家的媳妇儿。”
我妈跟凌家阿姨是初中时就混在一起的好姐妹,小时候老当着我们的面调笑说给我们定了娃娃亲来着,我一直信以为真。稍微懂事点儿,才晓得这些不过是玩笑话。
等我们再长大点,上了初中,这个时候的凌晨更拽,根本不拿正眼看我,甚至是见了面也假装不认识。而我总想着可以与他一同回家,逮了他几次,终于问清楚原因,他将脸挪开:“你的存在,会影响我的气场。”
“为什么?”
“你老用那种怪怪的眼神看我,这种眼神让我感到不舒服。”
凌晨说得没错,我确实用怪怪的眼神看他,那种眼神叫做“花痴”,因为我觉得他长得越来越好看了,只是这个自然是不能让他知晓,我忙着辩解道:“我那是崇拜你,不行吗?”
“白痴的崇拜没意思。”
“……”
凌晨嘴巴特坏,这样冷言冷语连讽带刺地跟我说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并没往心里去。他不让我粘他,我也听话,远远站着看他就好,可这并不能阻止我的视线朝他粘上去。其实我觉得我妈比凌家阿姨漂亮,可我的长相就比凌晨少了一大截。
不知道是不是他基因突变了。
凌晨长得特别好看,根据我同桌陆森森的原话,“凌晨才是名副其实的校草,他比我们校草更帅!哎,只是为什么凌晨不参加校草选拔呢,否则校草非他莫属。”
我以一种十分了解他的口气道:“凌晨他才不屑于这种称谓,他根本懒得抛头露面。”
陆森森用两个拳头抵住双颊,露出一副星星眼的样子道:“一想起他洒脱的样子,我就觉得他更帅!我跟你说,我见过他跑步,额前的刘海飞扬,步伐轻盈,特别是脱了衣服肆意地往旁边一甩,特帅!”
我目光闪烁:“你说是他跑步的姿势帅,还是他脱衣服的姿势帅?”
陆森森一脸鄙夷地望着我:“都帅!”
谁在我面前对凌晨犯花痴,我就要比她更花痴,仿佛这样就能宣布我对他的占有欲似的。感觉到陆森森对凌晨日渐增长的好感,我毫无半刻的犹豫,说出了我心中的意思:“森森,我可喜欢他了,你说怎么追他才好?”
陆森森以一种观察ET的表情上下打量了我许久,才慢悠悠道:“靠,这年头鸭子想吃青蛙肉的主儿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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