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第3/3页





    我的受贿账目如下:

    开发区几百亩土地用途的变更,我先后收受了林木苟现金50万元、支票180万元,还有珠宝、古董等其他物品,折算下来,大概在280万上下。这是我收受的最大一笔进账。

    其次就是临湖大道改造工程,那次我的收获为100万元左右。

    其他的账目,一笔一笔清算,确实就不那么容易了。好几笔账混在一起,记不清哪儿跟哪儿,最后在纪委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才大体理出头绪。

    这些数额大小不一,有几十万元的,有十几万元的,也有几万元的;有些我记得其来由,有些根本记不起它来自何处。

    我的几处房产,有些计算到这些赃款里面来了,有些没有。李梅梅那套房产目前没有给我算,如果把李梅梅省城那套房子算上,我的犯罪“价码”还要大幅度增加!

    拿着这个“账单”,金处长他们冷笑着说:“秦小集,你看看你的水平和能力,竟然就体现在这个上面!”

    我嗫嚅着说:“我,我,我也没想到,怎么会这么多。是不是,是不是错了?”

    “错了什么?怎么会错?这里一笔一笔都有根有据。你的家底(据我们所掌握到的)有那么多财富,我们已经把你和冯玉珍同志的正常收入都给剔除了。剩下的,你说得清也好,说不清也好,反正都不是你应该获取的,你说呢?”

    我知道,法律上,那些查不出源头、又不能计入我的正当收入的,叫做“不明来源”,也是可以定罪的。

    我只有耷拉着头,无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