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周五,晚上六点,亦寒和冰晴如约而至。

    整栋房子都被喜气充满了。

    萧亦曦今天非常的漂亮,红色露肩裙款礼服,如一团火样锦簇。

    肖之逸的装扮与她非常搭配,意大利纯手工西服更显出他的俊朗身姿。

    萧亦曦挽过冰晴,亲切地迎进他们。真的只有他们,但形式决不简单。

    蜡烛、红酒、还有一束百合。在萤萤蜡光营造的红媚气氛中,那朵白变得过于醒目。冰晴只觉头晕。

    “漂亮吗?”亦曦笑着问冰晴和亦寒,“之逸最喜欢百合,这可是我亲自养的,刚刚空运回来的。”

    “好漂亮。”冰晴不知道是由衷的,还是敷衍的,总之应和着。

    纷纷落坐,吹蛋糕,许愿,亦曦让大家一起许,冰晴也不知道该许什么,就跟着闭着。

    四人齐心,二十五根蜡烛瞬间息灭了。多好的征兆,许的愿一定能成,只可惜她没有许。

    大家纷纷送上礼物,亦曦的是个镶满钻石的精致领带夹,亦寒的是块最新款的瑞士手表。都是璀璨的东西,发着金光,满屋子的灯帮它们反射出刺目的光芒。

    冰晴最后一个拿出礼物,不很贵重,只不过是精致的笔筒。

    她记得他最喜欢文具,书包里总有新的钢笔啊,橡皮啊,直尺什么的,有一次陈阿姨给他买了新的文具盒,上面印着流/氓兔坐在马桶上,同学们都很新奇,分分传阅,争来夺去,就分成了两半。流/氓兔的眼睛也掉了,同学们很不好意思地把成瓣的文具盒送回来,还开玩笑地说,对不起,变成瞎眼兔了,当时他只是一笑,同学们大松一口气。只有她知道,他有多么地在意,多么地痛惜。

    离开他,来到了南方,她也养成了集文具的习惯,偶尔逛街路过文教店,她都会去看看。有一次,和同事到外地去办业务,随同事进了古董店,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清朝的青色笔筒,马上买回来,放于床下。而后,《青花瓷》大兴,每每听起时她都会想起床下的青色。

    今天是他的生日,她没有上街,没有选礼物,临走时,抽出床下的抽屉,把这个拿着了。

    亦曦直喊漂亮,之逸目光久久地停留在她身上,她只当没有看见。

    一餐因为亦曦总是少不了快乐,亦寒附和着,倒也不算冷场,只是真正的寿星显得安静些。

    亦曦突发奇想,“你们知道吗?刚开始遇到之逸的时候,印象可不怎么样,冷冰冰的,像要拒人以千里之外,我呢,就是好奇,这种人到底有没有感情,接触久了,冰山融化了,其实啊,那都是表象,不是流行冰王子吗?可是内心啊,细腻得很。所以我说,虽然哥哥表面随情,其实很专一哟。冰晴,说说你是怎么让我哥哥‘改邪归正’的?”

    亦寒打她脑袋,“怎么说你哥呢?我做了什么十罪不赦的错事吗?”

    “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行了吧?”

    亦寒又打她一下,这下重了些。“哎哟,轻点,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冰晴是用什么手段把你的心抓得紧的?我也可以取取精啊。”

    兄妹之间有意地意地开着玩笑,冰晴很尴尬,“对不起,我去下洗手间。”

    冰晴起身匆匆而去。

    “她害羞了吧?”亦曦看着她的背影说,“哥,你要是认真的话就结了得了,爸妈很开明,不会反对的。”

    “小孩子,管好自己就行。”亦寒说,“我去看看她,她这几天正感冒呢。”

    在门外,亦寒等着,等着收拾好的冰晴出来,牵着她的手,微微一笑,“看着我就好!”

    冰晴还一明了的微笑。

    “哥,冰晴不讲,你讲啊!”

    “讲什么?”

    “讲恋爱经过啊!”

    “经过呢就不告诉别人了,”亦寒揽着冰晴的腰,轻轻在她脸颊一吻,“知道我们很好就行了。”

    亦曦看了看他们,转头对之逸说,“之逸,我们也很好,不能输给他们,现在我要送上第三个礼物。”说完,点点红唇印上了身旁的王子。他不是青蛙王子,他是实实在在的白马,雪白的西装,怀里火红的一团,热情也似燃烧的火,点亮整个世界,燃烧冰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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