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低征高售抬楼价 官商勾结发横财



    王超群毕业于首都的一家著名的建筑学院,分配到省建设厅之后不久就遇上了“文化大革命”。由于他那时只是个小小的办事员,挨冲击还轮不上他,想造反又是“臭老九”,他就干脆来个既不参加造反又不当保守派,经人介绍和一个本单位的办事员结了婚,默默无闻自甘平庸地营建他的安乐窝,携妻教子却也过得不错。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因他既没有和人结过怨,又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竟获得上下好评。加上他有名牌大学本科的学历,便被提升为科长。后来他官运亨通,青云直上,八四年竟调到省城规划开发办公室当上了主管业务的副主任一一成了正处级干部了。后来开发办划归省政府直属后,他由于“表现”不错,他又连升两级,不仅去掉副字为正,还成了厅级干部,直接接受钱厚道的领导。

    于是,王超群步入了他人生的顶峰时期。

    上任的头两年,他还是比较坚持原则和勤政廉洁的。随着城建开发速度的加快和承揽工程竞争的日趋激烈,同时他又看到那些包工头第一年土头灰脸地来,第二年就西装革履,以车代步,腰揣大哥大身伴甜小“蜜”的大款时,心里就开始失去平衡,对吃请收红包受贿赂开始“感兴趣”起来——因为他掌握着招标大权。

    后来,他干脆按投标额的几个百分点来吃回扣,居然在一年后就成了百万富翁。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生意也应运而生了。这时,他的儿子王光华为把他管的开发办的靓女、号称开发之花的阳晓娟追到手,极力地讨好她。听说她的父亲在家乡县城搞建筑承包,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就暗示儿子怂恿阳晓娟动员其父亲来省城搞房地产开发。因为他预见到房地产生意将比纯粹的建筑承包更赚钱更有前景。

    何况,他也需要一个可靠的、长期的业务“伙伴”,以达到他的“宏伟”计划。

    阳晓娟被说动了心。她回坤城去把王光华父子的“意向”对父亲说明,还陪父亲先来省城进行了一番考查。阳光此时恰好也感到在县城已难以满足他的“宏图”,更厌烦了县城这弹丸之地的争斗,便毅然地甩脱了县城的摊子,处理完县城的业务后,带着一百五十万元来到了省城——他也要来省城大展鹏程!

    一百五十万元在省城搞房地产,当时只够买一块不大的地皮。至于要在这块地皮上建成一幢像样的大楼,那就差得太远了!这时,王超群以未来亲家的身份及时地向阳光伸出了援助之手,利用他的“面子”和关系,为其贷款、筹措资金,使阳光仅在十个月里新建成第一幢盈利一千多万元的大楼。

    由于建筑方面有阳玉林,宣传广告筹划有阳晓娟,卖房运作有王光华,中标承包又有王超群的“照顾”,所以阳光的第一幢楼没竣工就销售出去了。在第一幢楼竣工剪彩的那天晚上,王光华和阳晓娟的婚礼也在省城最大的府河宾馆隆重举行了。从此后,阳光和王超群的合作更亲密了,当然,他们之间“亲家是亲家,账还是要分家”的,分成和回扣成了他们的“见面礼”和摆“龙门阵”的主要内容。

    阳光由于有这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条件,生意业务如滚雪球般地迅速扩大。他由一次建筑售卖一幢楼扩大到一次搞一个生活小区的房地产总体开发,其利润也以十倍、数十倍的速度上升——同时阳光的名气也开始在省城城建行业中大起来。

    几年里,阳光就成了亿万富翁,成了省城的房地产大王。而王超群也成了富翁,只不过他没有像阳光那样是公开的,而是个“地下”的。

    王超群要儿子和媳妇辞掉公职,投身于亲家的麾下。他想把亲家阳光的家业鲸吞到他王家来——因为阳光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阳光通过在省城的发展,不但把牢了亲家王超群的关系,还拉拢了省里的其他实权人物和领导。因此省里每次组织的有关城建开发的考查活动都有他在,甚至连出国考查也少不了他。这就使阳光真正地打开了眼界,壮大了“雄心”,开始把触角伸向城郊重点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方面,想大捞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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